1.寫--重寫--再修改
2.從別人批評中得到建議
3.要有推論,重點及觀點
3.要有推論,重點及觀點
4.要具體,推論要有充足證據,並且找出好的例子支持這些證據:
5.心裏一定要有讀者,但不要一味迎合
其中第一條「寫--重寫--再修改」可說是古今中外文人最常遵循的寫作智慧。例如,北宋王安石:《瓜州夜泊》。這首詩為七絕,共28個字:“京口瓜洲一水間,鐘山只隔數重山。春風又綠江南岸,明月何時照我還。”其中第三句的“綠”字,據南宋洪邁在其《容齋隨筆》卷八《詩詞改字》中說,他在蘇州一位士人的家中,看到王安石寫《泊船瓜州》的原稿。“王荊公絕句云:‘京口瓜洲一水間,鐘山只隔數重山。春風又綠江南岸,明月何時照我還。’吳中士人家藏其草,初云‘又到江南岸’,圈去‘到’字,註曰‘不好’,改為‘過’。復圈去而改為‘入’,旋改為‘滿’。凡如是十許字,始定為‘綠’。”然而有人認為這一條寫作智慧卻也不是放諸四海而皆準的颠簸不破的真理,隨意舉個例子來說,大文學家胡適在他的《沁園春 誓詩》:「更不傷春,更不悲秋,以此誓詩。任花開也好,花飛也好,月圓固好,日落何悲?我聞之曰,“從天而頌,孰與制天而用之?”更安用為蒼天歌哭,作彼奴為! 文章 革命何疑!且準備搴旗作健兒。要前空千古,下開百世,收他臭腐,還我神奇。為大中華,造新文學,此業吾曹欲讓誰?詩材料,有簇新世界,供我驅馳。」(1916年4月12日)。作者在1934年5月7日的一則側記中稱:「此詞修改最多,前後約有十次,但後來回頭看看,還是原稿最好,所以《嘗試集》裡用的是最初的原稿。」就是一個案例。
其實依據我個人的淺見,上述胡適《沁園春 誓詩》的案例並沒有違反第一條的寫作智慧,因為「寫--重寫--再修改」是一個比較的過程,每一次的修訂就是一次比較,通常最後定稿的版本多多少少會與最初的原稿有所不同,卻也沒說最後定稿的版本不得是最初的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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