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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顯示的是 5月 15, 2011的文章

陶淵明不為五斗米折腰

陶淵明不為五斗米折腰的故事早在學生時代就曾經聽說過。最近閱讀遠流出版的「金庸散文」一書,其中也提到這件事,卻有不同一般的考證,值得提出談談。陶淵明曾經陸續做過一些官職,但由於淡泊功名,為官清正,不願與腐敗官場同流合污,過著時隱時仕的生活。他最後一次做官,是義熙元年(405年)。那一年,已過「不惑之年」(四十一歲)的陶淵明在朋友的勸說下,再次出任彭澤縣令。到任八十一天,碰到潯陽郡派遣督郵來檢查公務,潯陽郡的督郵劉雲,以兇狠貪婪聞名遠近,每年兩次以巡視為名向轄縣索要賄賂,每次都是滿載而歸,否則栽贓陷害。縣吏說:「當束帶迎之。」就是應當穿戴整齊、備好禮品、恭恭敬敬地去迎接督郵。陶淵明嘆道:「我豈能為五斗米向鄉里小兒折腰。」意思是我怎能為了縣令的五斗薪俸,就低聲下氣去向這些小人賄賂獻殷勤。說完,掛冠而去,辭職歸鄉。這種態度可說是表現讀書人的傲氣,以節義貞操為重,折腰時心已愧,不趨炎附勢,保持善良純真的本性,不為世上任何名利浮華所改變,另外也可解釋為對督郵劉雲的鄙視。此後,他一面讀書為文,一面躬耕隴畝。 「不為五斗米折腰」這件事,大家都是覺得這問題雖沒有多大重要性,因此以「好讀書,不求甚解」的態度,糊裏糊塗的過了去。所謂「五斗米」是到底是多少米並沒說清楚。四川大學國學教授繆鉞曾經考證說,五斗米是當時知識分子一個月的糧食。他根據史書上的資料證明,南朝士大夫的食量,大概每月五斗米左右,約當今日的一市斗(這數字和今日做腦力勞動的知識分子大致也差不多,這裡一個普通家庭,成員都不做體力勞動,一家三口,一個月吃五十多斤米也夠了)。所以陶淵明說「不為五斗米折腰」,就是說「我一個人每月有五斗米也就可以飽了,再多的也不需要。我回去過田園生活,雖然勞苦些,還是可以夠吃,何必要做縣令,逢迎這些沒有品格的小人」。 有人對於陶淵明辭官的理由,是嫌他的官位太小,沒有受到重用和尊敬。換成白話文來說,不為五斗米折腰,但是,假如是五十斗或五百斗就可以折腰了。事實上,陶淵明歸隱之後,朝廷曾徵他做官,權貴曾和他交結,他都婉辭謝絕,可見他並非嫌官小而不為。 還有一點,在他的歸去來辭的序中說明他辭官的理由去是因為「程氏妹喪于武昌,情在駿奔,自免去職。」似乎與前面所說不願為五斗米折腰的說法不同。到底哪一個才是真正的理由則隨各人解讀了。

古詩 孔雀東南飛

《孔雀東南飛》是中國漢樂府民歌中最長的一首敘事詩,創作時間大概在東漢獻帝建安年間,作者是誰?不清楚。東漢末年,有位叫焦仲卿的文士,娶劉蘭芷為妻,劉氏才貌雙全,跟夫婿焦仲青相當匹配,兩人文采相當,才學亦不分軒輊,夫妻倆恩愛異常,然而,蘭芷得不到婆婆的歡心,焦仲卿又是個唯命是從的孝子,儘管夫妻倆鶼鰈情深,最後仍是棒打鴛鴦兩分飛。 蘭芷被遣送回娘家,這在當時是相當有辱門風的事,蘭芷的哥哥逼迫其改嫁,蘭芷不從,最後投河自盡。焦仲卿聞訊,悲憤萬分,最後也選擇自盡,在自家庭院的樹上結束生命。兩人死後雙方家長才幡然醒悟,但為時已晚,遂將兩人合葬在一處,墓的東側種松柏,西側種梧桐。沒有多久,墓樹枝葉繁茂,時有鴛鴦來此棲息,雙鳥仰頭互鳴,狀致恩愛….。 這類慘事其實自古以來,不斷發生。重點是寡婦獨子的家庭,母親與兒子的感情特別密切,兒子一旦結婚,母親頓時失去兒子如同未婚前的關懷,加上兒子與媳婦恩愛異常,媳婦又不懂如何討好婆婆,自然會引起婆婆的忌妒,覺得兒子被媳婦搶走了,因而對媳婦不滿而百般挑剔。他完全沒想到媳婦對兒子好,就會全心全意的照顧兒子,是兒子的福氣。 另外,長輩們總是要等到受害人死後雙方家長才幡然醒悟,後悔莫及。愚昧的後世人卻總是不斷重踏覆轍,讓慘事不斷重演。這才是最令人扼挽之處。 孔雀東南飛這首敘事詩還有一些值得探討之處,例如,為何是孔雀,而不是鴛鴦?因為孔雀並非中國原產的鳥類,在漢朝的時候,見過或聽過「孔雀」這種鳥的人相信不多。同時當時所說的「孔雀」是否就是我們現在所知的鳥也是一個問題。就像歷史上很早就曾提到「麒麟」,後來有人說,古人所說的麒麟其實就是長頸鹿。時至今日,日語及韓語中仍將長頸鹿稱作麒麟,閩南語也將「長頸鹿」稱作「麒麟鹿」。 還有,為何說是東南飛,為什麼不說「孔雀西北飛」呢?是兩隻鳥一起往東南飛?還是各自往東方和南方分飛?網路上流傳著一則故事:1935年,中國年輕的留學生陸侃如在巴黎大學進行博士論文的答辯。一路應答如流,主考官很滿意。突然,主考提出一個怪問題:「《孔雀東南飛》這首詩第一句為什麼不說『孔雀西北飛』呢?」陸侃如思考了一 下,就答:「因為『西北有高樓』。」這句話引用的是古詩十九首的名詩。「西北」剛好跟「東南」相對,西北的樓高,孔雀飛不過,只好改道東南飛了。這個答案其實是陸侃如急中生智的硬掰。依據我個人的想法,在東漢的時候,西北仍然是蠻荒之地

養老閣

年輕的時候,曾經聽說有一部日本電影《楢山節考》描述日本古代信州(信州(長野)位於本州中部)寒村的山林內棄老傳說,鄉下人民生活非常窮苦,男人為了生存每天都很辛苦的工作,女嬰一出生就賣給有錢人家,換來的錢來貼補用,男嬰則棄道旁。在鄉下有一個不成文的規定,老人家到了70歲的年紀,就要由家人背到深山野嶺等死,覺得很恐怖。 送老人上楢山,這種遺棄親人的行為,有人說是人類最醜惡的行徑,體現著人性的黑暗。但是如果仔細想想,就這件事本身而言,其實是一種物競天擇的自然現象,在本質上與人性不見得有會太多的關聯。在食不果腹的惡劣生存條件下,各種生物和生命,其物種的延續性永遠是最為重要的,甚至這種延續有時會顯得殘忍。加拿大的紅鮭魚,會逆流上百公里,沿途歷盡艱險,精疲力竭回到出生時的小小直流,只是為了交配、產卵,然後死去;螳螂之間的交配,往往是以公螳螂被母螳螂吃掉成為小螳螂的營養為結局;一種母蜘蛛,在幼蜘蛛即將孵化出世前便死去,將肉體留下幼蜘蛛出世後的解饑「點心」。自然界中,這種親情殘殺的例子數不勝數,但這就是「生存」,無可厚非的「生存」。 然而最近偶然在大陸連續劇節目「皇上二大爺」上看到「養老閣」這名詞,所謂「養老閣」就是,當一個人年紀到了七十歲之後,就要送入養老閣裡,而養老閣,說明白點就是墳墓,一座只留下一個空隙的墳墓,當家裡老人一到七十大壽,就得換上壽衣,吃過壽麵,躺進棺材裡,讓家裡晚輩子孫抬到養老閣,住進裡頭,度過百日餘生,百日餘生,天天大魚大肉,吃好的、喝好的,而家人每每送上一頓飯就會砌上一塊磚頭,百日過後,剛好將縫隙填滿,讓墓裡的老人家躺回事先抬來的棺材裡,在墓裡活活餓死,且絕對不能在百日之內出養老閣,否則抓到之後,就直接將空隙填滿,或是放火活活燒死,藉此象徵消滅爬出墳墓的墓虎,消除災厄。 「養老閣」習俗形成的原因是由於當時食物缺乏,為了年輕人能有多一點食物可吃,不得不讓已經不會對社會有貢獻的老年人來個「人間蒸發」。為了能讓人們徹底執行習俗,所以想出「老人過七十大壽之後,每多活一天,就是多折損子孫們的福氣和生命一天」的流言。儘管家人不在乎折壽,村長和鄰居也會強行將人抬走,沒有反抗的餘地。幸好在明朝期間,養老閣習俗已經遭到廢除,雖然當時某些天高皇帝遠的偏遠村部落由於生活資源短缺還是有在執行。這樣的劇情真讓我嚇一大跳,這種棄老的行為竟然在中國也曾經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