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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古不同義的成語

今古不同義的成語 現代漢語中的字詞,往往都是歷史與文化的積澱,也經歷了轉化與變遷。這在中國是司空見慣的事。以下隨意舉幾個實例,以享同好。 (1)「春宵一刻值千金」這句話大家耳熟能詳,其實它是出自大名鼎鼎的詩人蘇軾的作品《春宵》,全詩是:「春宵一刻值千金,花有清香月有陰;歌管樓台聲細細,鞦韆院落夜沈沈」。然而,這首詩的原意,並非是大家所理解,做為描寫洞房花燭夜的經典名句。 至於後面兩句:「歌管樓台聲細細,鞦韆院落夜沈沈」。描繪的是樓台深處,富貴人家還在輕歌曼舞,那輕輕的歌聲和管樂聲還不時地彌散於醉人的夜色中。夜已經很深了,掛著鞦韆的庭院已是一片寂靜。意指官宦貴族階層盡情享樂的情景,對於他們來說,這樣的良辰美景更顯得珍貴。作者的描寫不無諷刺意味。不過,由於「春宵一刻值千金」這句太過經典,因而蓋過全詩的其他詩句。 雖然蘇軾因為在仕途上鬥爭失利,因此曾被貶到被稱為蠻荒之地的海南島。但是他並沒有因此悲觀,反而以豁達和樂觀的心態生活,並持續創作,留下不少為後人稱頌的詩詞。從他的這首《春宵》中就能夠看得出來,他是一個非常豁達的人,他告訴我們春宵一刻值千金,不要浪費了大好的時光,要去做一番事業,不要讓自己的生命 在那些無謂的時光中消耗掉。這就是逆增上緣的典範時例。 春宵一刻值千金,花有清香月有陰。春夜裡的美景、我們要懂得光陰的珍貴。在這春天的夜晚裡,這種美景是那樣的寶貴,因為花兒散放著醉人的清香,月亮也有朦朧的陰影之美。對於任何一個人來說,只要讀到這一首詩,那麼都應該是要豁達地面對人生,要有一個積極向上的態度,唯有這樣,才能夠對得起自己的人生。 (2)原來「執子之手 與子偕老」最早是形容「基情」的! 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這句話現在被形容為兩人忠貞不渝的愛情,感人至深,溢於言表。兩人定下生死誓言,不離不棄,攜手到老,是多美的浪漫畫面。然而這句被眾多情侶口口相傳的美麗誓言,最早描述的是戰友情,放在現在的眼光來看就是「基情」啊。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源於《詩經》「邶風」裡的《擊鼓》篇,這並非是一首愛情詩,而是描寫了戰士們在上戰場之前立下的誓約,「今日我與你一同奔赴沙場,無論生死都要在一起,同甘共苦」的兄弟情誼。 該詩描寫兵士久戍不得回家的心情,表達渴望歸家與親人團聚的強烈願望。 其中的「子」字在周朝時期代表的是男子或有地位的人,不是代表女子。不知何時這句話變成了愛情最浪漫的誓言,不過管他呢,還是讓這句話一直這樣美好下去吧! (3)呆若木雞 從前有個叫紀渻(ㄒ|ㄥˇ)子的人為齊王馴養鬥雞,十天後齊王問:「可以了嗎?」他回答道:「還不行!牠看來還是很驕傲,很容易衝動。」又過了十天,齊王再度詢問,他仍說:「還是不行!別的雞鳴叫,牠就跟著叫,不夠沉著。」再過十天,齊王再問,他又說:「還是不行!牠的氣勢還太旺盛。」終於在十天後,齊王再問時,他說:「可以了!牠現在對於其他同伴的鳴叫毫無反應,沈穩的態度使牠外表看來像是隻木製的雞,可說是已具備了完善的戰鬥力。我想別的雞只要看到牠的樣子,一定不敢應戰,轉身就跑。」 後來,這隻雞果然百戰百勝。莊子的這則故事裡,其實是以那隻看似「木雞」的鬥雞來比喻人學養高深,態度穩重,從而故有「木雞養到」之語。但後人又取「木雞」不動的停滯模樣形容失神的樣子,後來「呆若木雞」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用來形容愚笨或受驚嚇而發愣的樣子。 (4)與人為善 中國字一詞多義,經常會遇到,這是出於實用上的需要。古人將文字刻在竹簡之上,非常不易和耗時,一詞多義可以簡省很多的麻煩。例如「善」字有友善、善事和長處的意思。前段時間,看到這樣一句話:「人這一輩子,一定要與人為善。首先要和別人友善相處,這是做人的第一條準則。」與人為善,就是和別人友善相處,這種說法如今似乎已經普及開來,也已被人所普遍接受和流行。其實將「與人為善」如此理解,與它的原意並不相符。「與人為善」語出《孟子》,《公孫丑上》有一段記載:「取諸人以為善,是與人為善者也。故君子莫大乎與人為善。」語言學家楊伯峻認為,與人為善的意思是「和別人一塊做善事」。「與」是帶領、偕同,「為」是做,善是善行、善事。「君子莫大乎與人為善」,意思是說帶領別人一塊行善是君子最重要的事情。 「善」字作為長處解釋可見於《論語•述而第七》:「子與人歌而善,必使反之,而後和之。」孔子喜歡唱歌,跟別人一起唱歌的時候,如果聽到對方唱得好,就一定要請對方反覆再唱,然後再和他一起唱。孔子學唱歌:學習之道,在取人之長也。這個故事還蠻有畫面感的。 朱熹對這件是的點評是「欲得其詳而取其善也」,就是要先仔細聽,明白別人唱的具體好在哪裏,然後再和他一起唱,模仿他的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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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再別康橋》 賞析

《再別康橋 》 賞析 作者 : 徐志摩     輕輕的我走了, 正如我輕輕的來; 我輕輕的招手, 作別西天的雲彩。   那河畔的金柳, 是夕陽中的新娘; 波光裡的豔影, 在我的心頭蕩漾。   軟泥上的青荇, 油油的在水底招搖; 在康河的柔波裡, 我甘心做一條水草!   那榆蔭下的一潭, 不是清泉, 是天上虹; 揉碎在浮藻間, 沉澱著彩虹似的夢。   尋夢?撐一支長篙, 向青草更青處漫溯; 滿載一船星輝, 在星輝斑斕裡放歌。   但我不能放歌, 悄悄是別離的笙簫; 夏蟲也為我沉默, 沉默是今晚的康橋!   悄悄的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的來; 我揮一揮衣袖, 不帶走一片雲彩。      1928.11.6 中國上海   這首《再別康橋》全詩共七節,每節四行,每行兩頓或三頓,不拘一格而又法度嚴謹,韻式上嚴守二、四押韻,抑揚頓挫,朗朗上口。這優美的節奏像漣漪般蕩漾開來,既是虔誠的學子尋夢的跫音,又契合著詩人感情的潮起潮落,有一種獨特的審美快感。七節詩錯落有致地排列,韻律在其中徐行緩步地鋪展,頗有些“長袍白麵,郊寒島瘦” (" 長袍白麵 , 郊寒島瘦”是說孟郊、賈島二人的詩寫得古樸生澀、清奇苦僻,不夠開朗豪放。 ) 的詩人氣度。可以說,正體現了徐志摩的詩美主張。《再別康橋》是一首寫景的抒情詩,其抒發的情感有三:留戀之情,惜別之情和理想幻滅後的感傷之情。   “輕輕的我走了,正如我輕輕的來,我輕輕的招手,作別西天的雲彩。”這節詩可用幾句話來概括:舒緩的節奏,輕盈的動作,纏綿的情意,同時又懷著淡淡的哀愁。最後的“西天的雲彩”,為後面的描寫布下了一筆絢麗的色彩,整個景色都是在夕陽映照下的景物。所以這節詩為整首詩定下了一個基調。 “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陽下的新娘,波光裡的豔影,在我心頭蕩漾。”這節詩實寫的是康河的美,同時,柳樹在古詩

從胡適新詩《老鴉》說起

胡適新詩《老鴉》 一 我大清早起, 站在人家屋角上啞啞的啼 人家討嫌我,說我不吉利;── 我不能呢呢喃喃討人家的歡喜!   二   天寒風緊,無枝可棲。 我整日裡飛去飛回,整日裡又寒又饑。── 我不能帶著鞘兒,翁翁央央的替人家飛; 不能叫人家繫在竹竿頭,賺一把小米!   胡適早年自美返國,看到社會上種種不合理的現象,常在演講、為文時提出批評,因此引起很多被批評者的不滿,甚至招來種種打擊。所以他自比為烏鴉,老是啞啞地對著人叫,別人見了牠就大不吉利。烏鴉討人厭,但是胡適卻堅定地說:我不能呢呢喃喃討人家的歡喜!輕柔悅耳,人們都喜歡聽﹔但他卻寧願當烏鴉,不肯阿諛諂媚,討人們歡喜。他要把社會上種種不合理的現象暴露出來,以謀求改善,即使因此而使自己處境惡劣,無枝可棲、又寒又飢,但他也不屈服、不改變,仍然堅定的說 「 我不能帶著鞘兒,翁翁央央的替人家飛、不能叫人家繫在竹竿頭,賺一把黃小米。 」 因為他不是鴿子,也不是小鳥,他本來就是烏鴉,他就是要當烏鴉。這首詩裡的老鴉可以看作是他自己的化身;他借老鴉向世人宣示─不管你們喜不喜歡,我還是堅持說我該說的話;不管處境如何困難,我還是堅持我該做的事 ! 這種精神正是北宋名臣范仲淹的名言「寧鳴而死,不默而生。」的具體表現 。 為什麼烏鴉討人厭 , 被人認為不吉利呢 ?大師胡適經常說自己有歷史癖,而我則有考據僻 。 喜歡就一些趣味雅(trivia)的小事打破砂鍋追到底 。 經過一番搜尋,發現烏鴉討人厭的理由如下: 除了烏鴉全身烏黑,叫聲嘶啞難聽,而且常常成群結隊地邊飛邊叫,據說烏鴉的嗅覺特別靈敏,人或畜瀕臨死亡,他 ( 牠 ) 的身上就會散發出一種特殊的氣味,烏鴉就聞味而來。可是人們誤解了牠,認爲是牠的到來才造成死亡事件的産生。所以人們認爲烏鴉叫是不祥之兆。   偶然讀到著名唐代詩人杜甫《奉贈射洪李四丈》的詩 ,提到有烏鴉在友人房上叫,他恭維友人道: " 丈人屋上烏,人好烏亦好。 " 元稹的《大嘴烏》詩和白居易《和大嘴烏》詩再再顯示唐人普遍認為烏鴉是吉祥鳥,烏鴉的出現必定帶來喜慶,因而對烏鴉有著熱愛和敬畏的感情。另一方面 ,唐人 認為烏鴉覓食反哺其母,這種行為與儒家思想契合。例如白居易的《慈烏夜啼》對於烏鴉讚賞有加 : " 慈烏失其母,

白居易的《花非花》究竟是什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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