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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是真正的傻瓜

說起來也是好笑,最初的最初,我以為阿甘正傳與《阿Q正傳》是一種類型的作品。本來不太喜歡看傳,因為覺得瑣碎。後來看了之後,發現此傳非彼傳。在我心中的阿甘正傳是一部讓人笑著看完的「傻瓜」歷險記。阿甘從不恐懼,只知道做事要全然真誠付出,哪怕子彈擦著他的耳邊飛過,他也只知道牢記媽媽交代的一句話:run,run,run. ''life was like a box a chocolates, never know what you're gonna get.'' 生活就像是巧克力,你永遠不知道下一塊是什麼口味。一如阿甘的一生。 阿甘的智商只有75,差點就無法到公立學校就讀,也經常被同學欺負,但是他卻始終懷抱著一顆善良的心,並真誠地對待每一個人。在越戰出征時,阿甘將受重傷的丹中尉救了回來,沒想到丹中尉卻不領情,在戰爭中失去雙腿的丹中尉寧願在戰場上光榮戰死,也不想淪為殘廢。但到了最後,丹中尉也在阿甘的幫助下重新找到了活下去的動力,不再頹廢度日。 在愛情方面,阿甘從小時候就喜歡經常陪在他身邊的珍妮,兩人卻遲遲沒有在一起,珍妮享受著到處流浪的生活,從不在任何一個地方多留,兩人只是在彼此人生的各個階段短暫地交會了一下。阿甘並不聰明,但其實他比誰都還要懂得去愛,儘管他與珍妮相處的時刻並不多,但阿甘在每一次的相遇都付出了百分百的真心,最後終於成功抱得美人歸。 阿甘與丹中尉和珍妮的相處過程,徹底顯現出阿甘的敦厚善良,也讓螢幕前的觀眾都感動不已,這也應證了一件事——心存善念,終會遇見欣賞我們本心的人。 把一件小事做到最好,就是一件成功的大事。在一次意外中,阿甘發現自己擁有跑步的天賦,從此就專注在跑步這件事,頭腦簡單、四肢發達的他並沒有做過什麼了不起的事,但每一件小事都會拼盡全力去做,並且專心做到最好。 阿甘靠著這種帶點傻氣的衝勁,做到了很多人都沒辦法做到的事,在軍隊時被告知「眼睛只要盯著球打就好」,所以變成了美國桌球國家代表隊的一員;也因為擅長跑步,他的一生就不停地奔跑,並藉著跑步將人生的種種際遇串連在一起。許多人做事只有三分鐘熱度,但阿甘卻有著強大的毅力,讓他在短短幾十年裡就完成了許多成就。他的態度告訴我們,與其做一件大事,有時不如專心把一件小事做到最好。 電影中的阿甘遇見了形形色色的人,也目送他摯愛的家人、朋友和愛人一個個離開人世,就像電影開頭及結尾飄在空中的羽毛一樣,人的宿命就像隨風飄曳的羽毛一樣不可捉摸,但終究會塵埃落定。這事實應證了美國統計學家喬 甘尼(Joe Gani)的一句名言:「人生的歷程多隨機緣,而且總是始料未及」。(Much of human experience is random, and almost all of it unexpected.) 阿甘人生中的轉捩點都來自於偶然發生的意外或是機遇,正好也呼應了那句「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的名言,我們永遠也不會知道人生的下一秒會發生什麼,所以不需要為了誰而活,只要專注於做自己,那麼一切的安排都會是命運最好的安排。 他是一個幸福得讓人嫉妒的傻瓜。為他付出一切的媽媽、青梅竹馬的珍妮、鋼鐵意志的軍官上司、碎碎唸的朋友,親情、友情、愛情事業應有盡有。有人說他傻人有傻福( stupid is as stupid does.),然而這絕對不是湊巧,而是必然。因為上帝總偏愛乾淨美好的靈魂。 不免想起愛爾蘭作家奧斯卡•王爾德,(Oscar Wilde,1854-1900)說過的一句話:「這個世界上好看的臉蛋太多,有趣的靈魂太少。」有趣的人,靈魂是純凈透明的,在陽光之下,將生活折射曾五顏六色豐富多彩。那些不懂得愛的人才是真正的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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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再別康橋》 賞析

《再別康橋 》 賞析 作者 : 徐志摩     輕輕的我走了, 正如我輕輕的來; 我輕輕的招手, 作別西天的雲彩。   那河畔的金柳, 是夕陽中的新娘; 波光裡的豔影, 在我的心頭蕩漾。   軟泥上的青荇, 油油的在水底招搖; 在康河的柔波裡, 我甘心做一條水草!   那榆蔭下的一潭, 不是清泉, 是天上虹; 揉碎在浮藻間, 沉澱著彩虹似的夢。   尋夢?撐一支長篙, 向青草更青處漫溯; 滿載一船星輝, 在星輝斑斕裡放歌。   但我不能放歌, 悄悄是別離的笙簫; 夏蟲也為我沉默, 沉默是今晚的康橋!   悄悄的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的來; 我揮一揮衣袖, 不帶走一片雲彩。      1928.11.6 中國上海   這首《再別康橋》全詩共七節,每節四行,每行兩頓或三頓,不拘一格而又法度嚴謹,韻式上嚴守二、四押韻,抑揚頓挫,朗朗上口。這優美的節奏像漣漪般蕩漾開來,既是虔誠的學子尋夢的跫音,又契合著詩人感情的潮起潮落,有一種獨特的審美快感。七節詩錯落有致地排列,韻律在其中徐行緩步地鋪展,頗有些“長袍白麵,郊寒島瘦” (" 長袍白麵 , 郊寒島瘦”是說孟郊、賈島二人的詩寫得古樸生澀、清奇苦僻,不夠開朗豪放。 ) 的詩人氣度。可以說,正體現了徐志摩的詩美主張。《再別康橋》是一首寫景的抒情詩,其抒發的情感有三:留戀之情,惜別之情和理想幻滅後的感傷之情。   “輕輕的我走了,正如我輕輕的來,我輕輕的招手,作別西天的雲彩。”這節詩可用幾句話來概括:舒緩的節奏,輕盈的動作,纏綿的情意,同時又懷著淡淡的哀愁。最後的“西天的雲彩”,為後面的描寫布下了一筆絢麗的色彩,整個景色都是在夕陽映照下的景物。所以這節詩為整首詩定下了一個基調。 “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陽下的新娘,波光裡的豔影,在我心頭蕩漾。”這節詩實寫的是康河的美,同時,柳樹在古詩

從胡適新詩《老鴉》說起

胡適新詩《老鴉》 一 我大清早起, 站在人家屋角上啞啞的啼 人家討嫌我,說我不吉利;── 我不能呢呢喃喃討人家的歡喜!   二   天寒風緊,無枝可棲。 我整日裡飛去飛回,整日裡又寒又饑。── 我不能帶著鞘兒,翁翁央央的替人家飛; 不能叫人家繫在竹竿頭,賺一把小米!   胡適早年自美返國,看到社會上種種不合理的現象,常在演講、為文時提出批評,因此引起很多被批評者的不滿,甚至招來種種打擊。所以他自比為烏鴉,老是啞啞地對著人叫,別人見了牠就大不吉利。烏鴉討人厭,但是胡適卻堅定地說:我不能呢呢喃喃討人家的歡喜!輕柔悅耳,人們都喜歡聽﹔但他卻寧願當烏鴉,不肯阿諛諂媚,討人們歡喜。他要把社會上種種不合理的現象暴露出來,以謀求改善,即使因此而使自己處境惡劣,無枝可棲、又寒又飢,但他也不屈服、不改變,仍然堅定的說 「 我不能帶著鞘兒,翁翁央央的替人家飛、不能叫人家繫在竹竿頭,賺一把黃小米。 」 因為他不是鴿子,也不是小鳥,他本來就是烏鴉,他就是要當烏鴉。這首詩裡的老鴉可以看作是他自己的化身;他借老鴉向世人宣示─不管你們喜不喜歡,我還是堅持說我該說的話;不管處境如何困難,我還是堅持我該做的事 ! 這種精神正是北宋名臣范仲淹的名言「寧鳴而死,不默而生。」的具體表現 。 為什麼烏鴉討人厭 , 被人認為不吉利呢 ?大師胡適經常說自己有歷史癖,而我則有考據僻 。 喜歡就一些趣味雅(trivia)的小事打破砂鍋追到底 。 經過一番搜尋,發現烏鴉討人厭的理由如下: 除了烏鴉全身烏黑,叫聲嘶啞難聽,而且常常成群結隊地邊飛邊叫,據說烏鴉的嗅覺特別靈敏,人或畜瀕臨死亡,他 ( 牠 ) 的身上就會散發出一種特殊的氣味,烏鴉就聞味而來。可是人們誤解了牠,認爲是牠的到來才造成死亡事件的産生。所以人們認爲烏鴉叫是不祥之兆。   偶然讀到著名唐代詩人杜甫《奉贈射洪李四丈》的詩 ,提到有烏鴉在友人房上叫,他恭維友人道: " 丈人屋上烏,人好烏亦好。 " 元稹的《大嘴烏》詩和白居易《和大嘴烏》詩再再顯示唐人普遍認為烏鴉是吉祥鳥,烏鴉的出現必定帶來喜慶,因而對烏鴉有著熱愛和敬畏的感情。另一方面 ,唐人 認為烏鴉覓食反哺其母,這種行為與儒家思想契合。例如白居易的《慈烏夜啼》對於烏鴉讚賞有加 : " 慈烏失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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