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美國真正的可怕之處在哪兒?

劉亞洲 

美國真正的可怕之處在哪兒?美國雖然有著世界上最強大的軍隊,最先進的科技,但我認為這並不可怕。據說它的隱形飛機來去中國很自由,但這也沒有什麼可怕的。它可怕的東西不是這些。
1972年我在武漢大學讀書,上政治課,一個政治老師講:“美國是腐朽、沒落的資本主義國家的代表,已經日薄西山,氣息奄奄了。”我,工農兵大學生,一身軍裝,立即站起來,反駁:“老師,我覺得你說得不對。美國雖然不像中國一樣,是早晨八、九點鐘噴薄而出的太陽,但它也不是什麼夕陽,而是正午的太陽。”老師氣白了臉,結結巴巴地說:“你這個同學,怎麼敢說這話!”他沒有問我為什麼要說這話,卻用了一個“敢”字。其間心態,一眼看穿。就是這個腐朽、沒落的資本主義國家,卻在上世紀九十年代領導了世界上最新的一場科技革命。我大學畢業後,正逢改革開放。
我又有一個觀點:美國是由千千萬萬不愛自己祖國的人組成的國家、但他們都很愛美國。那時很多領導人,一邊罵美國,一邊把子女往美國送。反差巨大!講了半天,美國可怕之處何在呢?

我自己感覺有三點:
第一,美國的精英體制不可小覷。
他的幹部制度,他的競選機制,能夠確保決策者是一批精英。我們中國的悲劇,大到國家,小到一個單位,多數的情況是,有思想的人不決策,決策的人沒有思想。有腦子就沒位子,有位子就沒腦子。美國正好相反,他的寶塔尖體制,正好把一批精英弄上去了。
因此,第一,他不犯錯誤,第二,他少犯錯誤,第三,犯了錯誤他能很快改正錯誤。我們是犯錯誤,這是第一。第二,常犯錯誤。第三,犯了錯誤很難改正錯誤。美國用一個小小的臺灣牽制了中國整整半個世紀。他把這個棋子走活了,走神了,一個臺灣,改變了東亞的國際政治生態。我最擔心的中國新世紀發展的戰略框架因為臺灣而扭曲。
現在對強勢民族來說,領土的重要性大大下降,已經變追求領土為追求國勢。美國人對任何國家都沒有領土要求。它不在乎領土,它在二十世紀的全部作為都是造勢,什麼叫造勢?除了經濟強大以外,民心啊!有了民心國家就有凝聚力,失去的領土可以回來;沒有民心,你擁有的土地肯定會失去。有的國家領導只看一步。美國行事往往看十步。因為如此,所以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發生的每一次重大的全球性事件都在加強美國的地位。
如果我們被它牽著走,就可能丟掉所有的戰略籌碼。我一再講,美國的戰略重心不會移到亞洲來,但不意味著它不包圍中國。很多同志只看到美國在軍事上包圍中國,就像很多人只看到中美雙方在科技和武器裝備方面的差距,而沒有看到在大戰略、尤其是外交層次上比裝備落後更嚴重的失衡。我們的對美外交,要麼有措施沒有境界,要麼有細節沒有全域。“9·11之後,美國迅速在兩個月之內拿下阿富汗,從西面包抄中國。日本、臺灣、印度的軍事壓力也未減輕。看起來我們從“9·11中得到了一些眼前的利益,但這些利益不出一兩年可能就會消失。我認為對我國的戰略包圍是另外一種,不是軍事,超乎軍事。
你看,近些年,我國周圍的國家紛紛改變社會制度,變成所謂的“民主”國家,俄羅斯、蒙古變了,哈薩克斯坦變了。再加上原先的韓國、菲律賓、印尼,再加上臺灣。這種威脅對我國而言比軍事威脅更厲害。軍事威脅或許是短期效應,而被所謂的“民主”國家包圍則是長期效應。

第二,美國的大氣與寬容。
你要到歐洲去,再去美國,你會發現一個重大差異:歐洲早晨大街上沒有什麼人,而美國早晨大街小巷有很多健身的人,甚至全天如此。我有句言論:健身是一種品質。健身代表一種蓬勃向上的文化。一個國家有沒有朝氣,看看它有多少人健身就知道了。
美國人可以把國旗當褲衩穿在身上。我在美國買過一條星條旗褲衩。我常穿。我穿它是為了蔑視它,是出氣,是一種心理的宣洩和滿足。美國人穿則是一種調侃。本質不同。美國人可以在大街上焚燒自己的國旗。戴旭(作者朋友,《空軍軍事學術》編輯)說:如果一個國家連自己的國旗都可以燒的話,你還有什麼理由去焚燒它呢?

第三,精神和道德的偉大力量。這是最可怕的。 
“9·11是一場災難。當災難襲來時,最先倒下的是軀體,但站的是靈魂。有的民族逢災難,軀體未倒,靈魂已繳械。“9·11事件中發生了三件事,都可以讓我們從中看到美國人的力量。
第一件,世貿大樓頂部被飛機撞擊之後,烈焰奔騰,形勢千鈞一髮。樓上的人們通過EXIT向下逃生的時候,並不特別慌亂。人往下走,消防隊員往上衝。互相讓道,並不衝突。有婦女、小孩、盲人到時,人們都自動地讓出一條道來,讓他們先走。甚至還給一條寵物小狗讓道。一個民族的精神不強悍到一定的程度,斷然做不出這種舉動。面對死亡,冷靜如斯,恐怕不是聖人也接近聖人了吧。
第二件事,“9·11的第二天,世界就知道這是阿拉伯恐怖分子所為。很多阿拉伯商店、餐館被憤怒的美國人砸了。一些阿拉伯商人也受到襲擊。這個時刻,有相當一批美國人自發地組織起來,到阿拉伯人的商店、飯館為他們站崗。到阿拉伯人居住區巡邏,阻止悲劇的進一步發生。這是一種怎樣的精神啊。我們自古就有報復的傳統。我住在成都。鄧艾破成都後,龐德的兒子把關羽一家老幼全殺光了。血腥報復,斑斑點點,不絕於史籍。
第三件事,在美國賓夕法尼亞墜毀的那架767客機,本來是要撞向白宮的。後來機上乘客與恐怖分子搏鬥,才使飛機墜毀。因為當時他們已經知道世貿大樓、五角大樓被撞的消息,他們決定,不能無所作為,要和恐怖分子進行殊死鬥爭。即便是在這種情況下,他們還做了一件事:決定投票通過,是不是要和恐怖分子作鬥爭。在這麼一個生死攸關的時刻,我都不把我的意志強加給別人。後來全體同意,才去與劫機者搏鬥。什麼叫民主,這就是民主。民主的理念已經深入到他們的生命中、血液裡、骨髓中。
這樣的民族,他不興盛誰興盛;這樣的民族,他不統治世界,誰能統治世界。我常作奇想:世界最尖端的武器、最新的科學技術、最強大的武裝力量,掌握在這些人手中,還是挺合適的。總比掌握在日本人手中強吧,總比掌握在利比亞、伊拉克人手中強吧?就是掌握在我們手中,我們能做出些什麼,也未可知。美國這個國家有很多成功的經驗,值得我們學習的借鑒。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轉載《再別康橋》 賞析

《再別康橋 》 賞析 作者 : 徐志摩     輕輕的我走了, 正如我輕輕的來; 我輕輕的招手, 作別西天的雲彩。   那河畔的金柳, 是夕陽中的新娘; 波光裡的豔影, 在我的心頭蕩漾。   軟泥上的青荇, 油油的在水底招搖; 在康河的柔波裡, 我甘心做一條水草!   那榆蔭下的一潭, 不是清泉, 是天上虹; 揉碎在浮藻間, 沉澱著彩虹似的夢。   尋夢?撐一支長篙, 向青草更青處漫溯; 滿載一船星輝, 在星輝斑斕裡放歌。   但我不能放歌, 悄悄是別離的笙簫; 夏蟲也為我沉默, 沉默是今晚的康橋!   悄悄的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的來; 我揮一揮衣袖, 不帶走一片雲彩。      1928.11.6 中國上海   這首《再別康橋》全詩共七節,每節四行,每行兩頓或三頓,不拘一格而又法度嚴謹,韻式上嚴守二、四押韻,抑揚頓挫,朗朗上口。這優美的節奏像漣漪般蕩漾開來,既是虔誠的學子尋夢的跫音,又契合著詩人感情的潮起潮落,有一種獨特的審美快感。七節詩錯落有致地排列,韻律在其中徐行緩步地鋪展,頗有些“長袍白麵,郊寒島瘦” (" 長袍白麵 , 郊寒島瘦”是說孟郊、賈島二人的詩寫得古樸生澀、清奇苦僻,不夠開朗豪放。 ) 的詩人氣度。可以說,正體現了徐志摩的詩美主張。《再別康橋》是一首寫景的抒情詩,其抒發的情感有三:留戀之情,惜別之情和理想幻滅後的感傷之情。   “輕輕的我走了,正如我輕輕的來,我輕輕的招手,作別西天的雲彩。”這節詩可用幾句話來概括:舒緩的節奏,輕盈的動作,纏綿的情意,同時又懷著淡淡的哀愁。最後的“西天的雲彩”,為後面的描寫布下了一筆絢麗的色彩,整個景色都是在夕陽映照下的景物。所以這節詩為整首詩定下了一個基調。 “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陽下的新娘,波光裡的豔影,在我心頭蕩漾。”這節詩實寫的是康河的美,同時,柳樹在古詩

從胡適新詩《老鴉》說起

胡適新詩《老鴉》 一 我大清早起, 站在人家屋角上啞啞的啼 人家討嫌我,說我不吉利;── 我不能呢呢喃喃討人家的歡喜!   二   天寒風緊,無枝可棲。 我整日裡飛去飛回,整日裡又寒又饑。── 我不能帶著鞘兒,翁翁央央的替人家飛; 不能叫人家繫在竹竿頭,賺一把小米!   胡適早年自美返國,看到社會上種種不合理的現象,常在演講、為文時提出批評,因此引起很多被批評者的不滿,甚至招來種種打擊。所以他自比為烏鴉,老是啞啞地對著人叫,別人見了牠就大不吉利。烏鴉討人厭,但是胡適卻堅定地說:我不能呢呢喃喃討人家的歡喜!輕柔悅耳,人們都喜歡聽﹔但他卻寧願當烏鴉,不肯阿諛諂媚,討人們歡喜。他要把社會上種種不合理的現象暴露出來,以謀求改善,即使因此而使自己處境惡劣,無枝可棲、又寒又飢,但他也不屈服、不改變,仍然堅定的說 「 我不能帶著鞘兒,翁翁央央的替人家飛、不能叫人家繫在竹竿頭,賺一把黃小米。 」 因為他不是鴿子,也不是小鳥,他本來就是烏鴉,他就是要當烏鴉。這首詩裡的老鴉可以看作是他自己的化身;他借老鴉向世人宣示─不管你們喜不喜歡,我還是堅持說我該說的話;不管處境如何困難,我還是堅持我該做的事 ! 這種精神正是北宋名臣范仲淹的名言「寧鳴而死,不默而生。」的具體表現 。 為什麼烏鴉討人厭 , 被人認為不吉利呢 ?大師胡適經常說自己有歷史癖,而我則有考據僻 。 喜歡就一些趣味雅(trivia)的小事打破砂鍋追到底 。 經過一番搜尋,發現烏鴉討人厭的理由如下: 除了烏鴉全身烏黑,叫聲嘶啞難聽,而且常常成群結隊地邊飛邊叫,據說烏鴉的嗅覺特別靈敏,人或畜瀕臨死亡,他 ( 牠 ) 的身上就會散發出一種特殊的氣味,烏鴉就聞味而來。可是人們誤解了牠,認爲是牠的到來才造成死亡事件的産生。所以人們認爲烏鴉叫是不祥之兆。   偶然讀到著名唐代詩人杜甫《奉贈射洪李四丈》的詩 ,提到有烏鴉在友人房上叫,他恭維友人道: " 丈人屋上烏,人好烏亦好。 " 元稹的《大嘴烏》詩和白居易《和大嘴烏》詩再再顯示唐人普遍認為烏鴉是吉祥鳥,烏鴉的出現必定帶來喜慶,因而對烏鴉有著熱愛和敬畏的感情。另一方面 ,唐人 認為烏鴉覓食反哺其母,這種行為與儒家思想契合。例如白居易的《慈烏夜啼》對於烏鴉讚賞有加 : " 慈烏失其母,

白居易的《花非花》究竟是什麽意思

    花非花,霧非霧。夜半來,天明去。來如春夢不多時,去似朝雲無覓處。這首唐代著名詩人白居易的《花非花》在五十多年前我讀書的時候就已經於音樂課中學過 ,至今還沒忘記它的旋律 。 不過對於詞句的意思卻是不甚了了。最近我著迷台詩宋詞的學習,上網查這首詩的翻譯,發現有多家不同的解讀,詩人的《花非花》到底想說什麼呢?感到十分有趣,特將結果整理與同好分享 。    白居易詩不僅以語言淺近著稱,其意境亦多顯露,但這首《花非花》卻句式奇特,且通篇取譬,十分含蓄,甚至迷離,堪稱是中國文學史上最早的朦朧詩的代表,在白詩中確乎是一個特例。因此對於這首詩到底想表達甚麼 , 充滿好奇 。 詩取前三字爲題,近乎“無題”。首二句應讀作“花——非花,霧——非霧”,先就給人一種捉摸不定的感覺。“非花”、“非霧”均系否定,卻包含一個不言而喻的前提:似花、似霧。因此可以說,這是兩個靈巧的比喻。語意雙關,富有朦朧美是這首小詞的最大特點。霧、春夢、朝雲,這幾個意象都是朦朧、飄渺的,意象之間又故意省略了銜接,顯出較大的跳躍性,文字空靈,精煉,使人咀嚼不盡,顯示了詩人不凡的藝術功力。但是,從“夜半來,天明去”的敘寫,可知這裏取喻於花與霧,在於比方所詠之物的短暫易逝,難持長久。如果單看“夜半來,天明去”,頗使讀者疑心是在說夢。但從下句“來如春夢”四字,可見又不然了。“夢”原來也是一比。這裏“來”、“去”二字,在音情上有承上啓下作用,由此生發出兩個新鮮比喻。“夜半來”者春夢也,春夢雖美卻短暫,於是引出一問:“來如春夢幾多時?”“天明”見者朝霞也,雲霞雖美卻易幻滅,於是引出一歎:“去似朝雲無覓處”。   有人主張這首詞通篇都是隱語, 主題當是詠官妓 。當時各級官府都有一定數目的官妓,供那些官僚們驅使。首句“花非花”是說官妓的容顏如花,但又並非真花。次句“霧非霧”中“霧”字是雙關。借“霧”為“婺”。“婺女”即女宿星。因官妓女性,上應女宿,但又並非雲霧之霧。    “ 夜半來,天明去”既是詠星,也是說人。語意雙關,而主要是說人。唐宋時代旅客招妓女伴宿,都是夜半才來,黎明即去。因此,她來的時間不多,旅客宛如做了一個春夢。她去了之後,就像清晨的雲,消散得無影無蹤。官妓不同于一般的妓女,更不同于正式的妻子,她們與官僚之間互為依存,但關係又不便十分密切,只能以夜來明去為限,可謂會短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