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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蕉共和國

香蕉共和國(英語:Banana Republic)是某一種政治及經濟體系的貶稱,特別指那些擁有廣泛貪污和有強大外國勢力介入及間接支配之國家,名字的由來是這種國家通常是依賴出口如香蕉、可可、咖啡等的經濟作物。有關形容詞也應用於具裙帶資本主義色彩的資本主義國家。 名稱來源 背景 「香蕉共和國」最初是指宏都拉斯、瓜地馬拉等經濟命脈在美國聯合果品公司(United Fruit Company)和標準果品公司(Standard Fruit Company)控制下的中美洲國家。 香蕉作為熱帶水果,南北戰爭(1861一1865)後日漸受到美國人喜愛,當時距離美國最靠近的適宜種植地是牙買加等加勒比海地區,然而供不應求的局面,註定了種植地的西移。19世紀下半葉,美洲地區諸國追求發展,諸國爭建鐵路。其中1871年時,即有美國鐵路企業家亨利•梅格斯在哥斯大黎加鋪設首都聖荷西至東部港口檸檬港的鐵路,當時該工程交付其侄兒基斯•梅格斯負責,幾度波折後,基斯拿下了99年的鐵道經營權,並取得鐵道週圍80萬英畝免稅土地種植香蕉。基斯在1890年鐵道建竣前,即已開始種植香蕉,出口美國東南部地區。不久後這些水果比起鐵路還要賺錢,這美國商人因持有大片土地種植香蕉而發跡,最後甚至還娶了哥斯大黎加前總統之女為妻。 1899年時,基斯已經全面壟斷中美洲的香蕉事業,但同年卻因紐約突發的財務事件而面臨財務危機。當哥斯大黎加政府與當地的本土精英奔走相助也無法解除其危機時,基斯不得不與其競爭對手,安德魯•普雷斯頓主導的波士頓果品公司談判合併事宜,以解決其財務危機。 1899年3月30日,兩家公司由是合併為聯合果品公司。波士頓果品公司稱霸加勒比海地區並主導了美國東北部的香蕉市場,兩家公司合併以後,互補長短,規模日益擴大。基斯繼續按照以「鐵道換土地」的不平等模式,在中南美洲擴張,陸續在巴拿馬、瓜地馬拉、宏都拉斯、尼加拉瓜、哥倫比亞、厄瓜多開闢一座又一座的香蕉園。 1870年之前美國人並不認識香蕉,然自該鐵路建築後的28年內,美國共消費了1,600萬串香蕉,到了1899年,洛杉磯時報稱拉丁美洲是「山姆大叔的新果園」。香蕉產業使得美國人日漸掌控拉丁美洲後,甚至反過來變成了他們必須掌控拉丁美洲的理由。1898年美西戰爭以後35年間,美國軍事干預拉丁美洲事務高達28次。如1912年,美國入侵宏都拉斯,讓聯合果品得以建設鐵路。光是1918年,美國軍隊就平定了巴拿馬、哥倫比亞和瓜地馬拉的多起香蕉工人罷工案。 出處及流傳 在前述背景下,「香蕉共和國」這一辭彙於1904年在美國作家歐•亨利的小說《白菜與國王》中出現。歐•亨利以虛構的「Republic of Anchuria」影射在美國控制下的宏都拉斯,稱之為香蕉共和國。 隨後該詞在1928年12月6日發生的哥倫比亞大屠殺事件後開始廣為流傳,再其後1935年時,《君子雜誌》雜誌的某篇文章批評了美國過去在中美洲拓墾活動的不人道,並把默許香蕉公司和美國政府所作所為的國家稱為香蕉共和國。 案例 參見:1954年瓜地馬拉政變 自此,這兩家公司操控這些國家的經濟命脈,又自行或透過美國政府插手這些國家的政治、經濟,甚至操縱更改總統人選,例如瓜地馬拉。 1951年,瓜地馬拉的第一位民選總統阿本斯宣布將聯合果品公司在瓜地馬拉25萬英畝的閒置土地收歸國有後分發予貧民,引起該公司強烈的不滿。阿本斯的做法是因為當時聯合果品公司在瓜地馬拉佔有的400萬英畝土地,幾達瓜國可耕地面積的七成,可是因為巴拿馬病當時肆虐,不能耕種香蕉,該公司卻寧可選擇讓超過四分之三的持有地成為休耕地而任其荒廢。不滿土地遭到沒收的聯合果品公司發動公關戰,其中發行的《1952年瓜地馬拉報告》沒有根據地指控阿本斯政府是蘇聯的鷹犬。當時,麥卡錫主義籠罩美國,身任聯合果品公司的紐約法律事務所股東的美國國務卿約翰•福斯特•杜勒斯及其曾任聯合果品公司股東的弟弟—中情局局長的艾倫•杜勒斯乃於1954年策動其競爭對手卡洛斯•卡斯蒂略•阿馬斯自宏都拉斯入侵,事件最終成功迫使阿本斯政府垮臺,阿本斯本人流亡海外至死。此後30年,瓜國在右翼獨裁政府的暴政下喪生20餘萬人。智利詩人聶魯達為此寫了一首名為《聯合果品公司》的諷刺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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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再別康橋》 賞析

《再別康橋 》 賞析 作者 : 徐志摩     輕輕的我走了, 正如我輕輕的來; 我輕輕的招手, 作別西天的雲彩。   那河畔的金柳, 是夕陽中的新娘; 波光裡的豔影, 在我的心頭蕩漾。   軟泥上的青荇, 油油的在水底招搖; 在康河的柔波裡, 我甘心做一條水草!   那榆蔭下的一潭, 不是清泉, 是天上虹; 揉碎在浮藻間, 沉澱著彩虹似的夢。   尋夢?撐一支長篙, 向青草更青處漫溯; 滿載一船星輝, 在星輝斑斕裡放歌。   但我不能放歌, 悄悄是別離的笙簫; 夏蟲也為我沉默, 沉默是今晚的康橋!   悄悄的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的來; 我揮一揮衣袖, 不帶走一片雲彩。      1928.11.6 中國上海   這首《再別康橋》全詩共七節,每節四行,每行兩頓或三頓,不拘一格而又法度嚴謹,韻式上嚴守二、四押韻,抑揚頓挫,朗朗上口。這優美的節奏像漣漪般蕩漾開來,既是虔誠的學子尋夢的跫音,又契合著詩人感情的潮起潮落,有一種獨特的審美快感。七節詩錯落有致地排列,韻律在其中徐行緩步地鋪展,頗有些“長袍白麵,郊寒島瘦” (" 長袍白麵 , 郊寒島瘦”是說孟郊、賈島二人的詩寫得古樸生澀、清奇苦僻,不夠開朗豪放。 ) 的詩人氣度。可以說,正體現了徐志摩的詩美主張。《再別康橋》是一首寫景的抒情詩,其抒發的情感有三:留戀之情,惜別之情和理想幻滅後的感傷之情。   “輕輕的我走了,正如我輕輕的來,我輕輕的招手,作別西天的雲彩。”這節詩可用幾句話來概括:舒緩的節奏,輕盈的動作,纏綿的情意,同時又懷著淡淡的哀愁。最後的“西天的雲彩”,為後面的描寫布下了一筆絢麗的色彩,整個景色都是在夕陽映照下的景物。所以這節詩為整首詩定下了一個基調。 “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陽下的新娘,波光裡的豔影,在我心頭蕩漾。”這節詩實寫的是康河的美,同時,柳樹在古詩

從胡適新詩《老鴉》說起

胡適新詩《老鴉》 一 我大清早起, 站在人家屋角上啞啞的啼 人家討嫌我,說我不吉利;── 我不能呢呢喃喃討人家的歡喜!   二   天寒風緊,無枝可棲。 我整日裡飛去飛回,整日裡又寒又饑。── 我不能帶著鞘兒,翁翁央央的替人家飛; 不能叫人家繫在竹竿頭,賺一把小米!   胡適早年自美返國,看到社會上種種不合理的現象,常在演講、為文時提出批評,因此引起很多被批評者的不滿,甚至招來種種打擊。所以他自比為烏鴉,老是啞啞地對著人叫,別人見了牠就大不吉利。烏鴉討人厭,但是胡適卻堅定地說:我不能呢呢喃喃討人家的歡喜!輕柔悅耳,人們都喜歡聽﹔但他卻寧願當烏鴉,不肯阿諛諂媚,討人們歡喜。他要把社會上種種不合理的現象暴露出來,以謀求改善,即使因此而使自己處境惡劣,無枝可棲、又寒又飢,但他也不屈服、不改變,仍然堅定的說 「 我不能帶著鞘兒,翁翁央央的替人家飛、不能叫人家繫在竹竿頭,賺一把黃小米。 」 因為他不是鴿子,也不是小鳥,他本來就是烏鴉,他就是要當烏鴉。這首詩裡的老鴉可以看作是他自己的化身;他借老鴉向世人宣示─不管你們喜不喜歡,我還是堅持說我該說的話;不管處境如何困難,我還是堅持我該做的事 ! 這種精神正是北宋名臣范仲淹的名言「寧鳴而死,不默而生。」的具體表現 。 為什麼烏鴉討人厭 , 被人認為不吉利呢 ?大師胡適經常說自己有歷史癖,而我則有考據僻 。 喜歡就一些趣味雅(trivia)的小事打破砂鍋追到底 。 經過一番搜尋,發現烏鴉討人厭的理由如下: 除了烏鴉全身烏黑,叫聲嘶啞難聽,而且常常成群結隊地邊飛邊叫,據說烏鴉的嗅覺特別靈敏,人或畜瀕臨死亡,他 ( 牠 ) 的身上就會散發出一種特殊的氣味,烏鴉就聞味而來。可是人們誤解了牠,認爲是牠的到來才造成死亡事件的産生。所以人們認爲烏鴉叫是不祥之兆。   偶然讀到著名唐代詩人杜甫《奉贈射洪李四丈》的詩 ,提到有烏鴉在友人房上叫,他恭維友人道: " 丈人屋上烏,人好烏亦好。 " 元稹的《大嘴烏》詩和白居易《和大嘴烏》詩再再顯示唐人普遍認為烏鴉是吉祥鳥,烏鴉的出現必定帶來喜慶,因而對烏鴉有著熱愛和敬畏的感情。另一方面 ,唐人 認為烏鴉覓食反哺其母,這種行為與儒家思想契合。例如白居易的《慈烏夜啼》對於烏鴉讚賞有加 : " 慈烏失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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