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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想 張曉風

玉想 張曉風 ⒈只是美麗起來的石頭 一向不喜歡寶石——最近卻悄悄的喜歡了玉。 寶石是西方的產物,一塊鑽石,割成幾千幾百個「割切面」,光線就從那裡面激射而出,勢凌厲,美得幾乎具有侵略性,使我不由得不提防起來。我知道自己無法跟它的凶悍逼人相埒,不過至少可以決定「我不喜歡它」。讓它在英女王的皇冠上閃爍,讓它在展覽會上伴以投射燈和響尾蛇(防盜用)展出,我不喜歡,總可以吧! 玉不同,玉是溫柔的,早期的字書解釋玉,也只說:「玉,石之美者。」原來玉也只是石,是許多混沌的生命中忽然脫穎而出的那一點靈光。正如許我孩子在夏夜的庭院裡聽老人講古,忽有一個因洪秀全的故事而興天下之想,遂有了孫中山。又如溪畔群童,人人都看到活潑潑的逆流而上的小魚,卻有一個跌入沉思,想人處天地間,亦如此魚,必須一身逆浪,方能有成,只此一想,便有了……所謂偉人,其實只是在遊戲場中忽有所悟的那個孩子。所謂玉,只是在時間的廣場上因自在玩耍竟而得道的石頭。 ⒉克拉之外 鑽石是有價的,一克拉一克拉的算,像超級市場的豬肉,一塊塊皆有其中規中矩秤出來的標價。 玉是無價的,根本就沒有可以計值的單位。鑽石像謀職,把學歷經歷乃至成績單上的分數一一開列出來,以便敘位核薪。玉則像愛情,一個女子能贏得多少愛情完全視對方為她著迷的程度,其間並沒有太多法則可循。以撒辛格(諾貝爾獎得主)說:「文學像女人,別人為什麼喜歡她以及為什麼不喜歡她的原因,她自已也不知道。」其實,玉當然也有其客觀標準,它的硬度,它的昌瑩、柔潤、縝密、純全和刻工都可以討論,只是論玉論到最後關頭,竟只剩「喜歡」兩字,而喜歡是無價的,你買的不是克拉的計價而是自己珍重的心情。 ⒊不須鑲嵌 鑽石不能佩戴,除非經過鑲嵌,鑲嵌當然也是一種藝術,而玉呢?玉也可以鑲嵌,不過卻不免顯得「多此一舉」,玉是可以直接做成戒指鐲子和簪(ㄗㄢ)笄(ㄐㄧ)的。至於玉墜、玉珮所需要的也只是一根絲繩的編結,用一段千回百繞的糾纏盤結來繫住胸前或腰間的那一點沉實,要比金屬性冷冷硬硬的鑲嵌好吧? 不佩戴的玉也是好的,玉可以把玩,可以做小器具,可以做既可卑微的去搔善,亦可用以象徵富貴吉祥的「如意」,可做用以祀天的壁,亦可做示絕的玉,我想做個玉匠大概比鑽石割切人興奮快樂,玉的世界要大得多繁富得多,玉是既入於生活也出於生活的,玉是名士美人,可以相與出塵,玉亦是柴米夫妻,可以居家過日。 ⒋生死以之 一個人活著的時候,全世界跟他一起活——但一個人死的時候,誰來陪他一起死呢? 中古世紀有齣質樸簡直的古劇叫《人人》(Every Man),死神找到那位名叫人人的主角,告訴他死期已至,不能寬貸,卻准他結伴同行。人人找「美貌」,「美貌」不肯跟他去,人人找「知識」,「知識」也無意到墓穴裡去相陪,人人找「親情」,「親情也顧他不得…… 世間萬物,只有人類在死亡的時候需要陪葬品吧?其原因也無非由於怕孤寂,活人殉葬太殘忍,連土俑殉葬也有些居心不仁,但死亡又是如此幽闃陌生的一條路,如果待嫁的女子需要「陪嫁」來肯定來繫連她前半生的娘家歲月,則等待遠行的黃泉客何嘗不需要「陪葬」來憑藉來思憶世上的年華呢? 陪葬物裡最纏綿的東西或許便是琀蟬了,蟬色半透明,比真實的蟬為薄,向例是含在死者的口中,成為最後的,一句沒有聲音的語言,那句話在說:「今天,我入土,像蟬的幼蟲一樣,不要悲傷,這不叫死,有一天,生命會復活,會展翅,會如夏日出土的鳴蟬……」 那究竟是生者安慰死者而塞入的一句話?抑是死者安慰生者而含著的一句話?如果那是心願,算不算狂妄的侈願?如果那是謊言,算不算美麗的謊言?我不知道,只知道玉含蟬那半透明的豆青或土褐色彷彿是由生入死的薄膜,又恍惚是由死返生的符信,但生生死死的事豈是我這樣的凡間女子所能參破的?且在這落雨的下午俯首凝視這枚佩在自己胸前的被烈焰般的紅絲線所穿結的玉含蟬吧! ⒌玉肆 我在玉肆中走,忽然看到一塊像蛀木又像土塊的東西,彷彿一張枯澀凝止的悲容,我駐足良久,問道: 「這是一種什麼玉?多少錢?」 「你懂不懂玉?」老闆的神色間頗有一種抑制過的傲慢。 「不憧。」 「不懂就不要問!我的玉只賣懂的人。」 我應該生氣應該跟他激辯一場的,但不知為什麼,近年來碰到類似的場面倒寧可笑笑走開。我雖然不喜歡他的態度,但相較而言,我更不喜歡爭辯,尤其痛恨學校裡「奧瑞根式」的辯論比賽,一句一句逼著人追問,簡直不像人類的對話,囂張狂肆到極點。 不懂玉就不該買不該問嗎?世間識貨的又有幾人?孔子一生,也沒把自己那塊美玉成功的推銷出去。《水滸傳》裡的阮小七說:「一腔熱血,只要賣與識貨的!」又誰又是熱血的識貨買主?連聖賢的光焰,好漢的熱血也都難以傾銷,幾塊玉又算什麼?不懂玉就不准買玉,不懂人生的人豈不沒有權利活下去了? 當然,玉肆的老闆大約也不是什麼壞人,只是一個除了玉的知識找不出其他可以自豪之處的人吧? 然而,這件事真的很遺憾嗎?也不盡然,如果那天我碰到的是個善良的老闆,他可能會為我詳細解說,我可能心念一動便買下那塊玉,只是,果真如此又如何呢?它會成為我的小古玩。但此刻,它是我的一點憾意,一段未圓的夢,一份既未開始當然也就不致結束的情緣。 隔著這許多年,如果今天玉肆的老闆再問我一次是否識玉,我想我仍會回答不懂,懂太難,能疼惜寶重也就夠了。何況能懂就能愛嗎?在競選中互相中傷的政敵其實不是彼此十分瞭解嗎?當然,如果情緒高昂,我也許會塞給他一張《說文解字》抄下來的紙條: 玉,石之美者,有五德 潤澤以溫,仁之方也 腮理自外,可以知中,義之方也 其聲舒揚,專以遠聞,智之方也 不撓而折,勇之方也 銳廉而不怯,潔之方也。 然而,對愛玉的人而言,連那一番大聲鏜鏜的理由也是多餘的。愛玉這件事幾乎可以單純到不知不識而只是一團簡簡單單的歡喜。像嬰兒喜歡清風拂面的感覺,是不必先研究氣流風向的。 ⒍瑕 付錢的時候,小販又重複了一次: 「我賣你這瑪瑙,再便宜不過了。」 我笑笑,沒說話,他以為我不信,又加上一句: 「真的——不過這麼便宜也有個緣故,你猜為什麼?」 「我知道,它有斑點。」本來不想提的,被他一逼,只好說了,免得他一直囉嗦。」 「哎呀,原來你看出來了,玉石這種東西有斑點就差了,這串項鏈如果沒有瑕疵,哇,那價錢就不得了啦!」 我取了項鏈,盡快走開。有些話,我只願意在無人處小心的、斷斷續續的、有一搭沒一搭的說給自己聽:對於這串有斑點的瑪瑙,我怎麼可能看不出來呢?它的斑痕如此清清楚楚。 然而則買這樣一串項鏈是出於一個女子小小的俠氣吧,憑什麼要說有斑點的東西不好?水晶裡不是有一種叫「發晶」的種類嗎?虎有紋,豹有斑,有誰嫌棄過它的上毛不夠純色? 就算退一步說,把這斑紋算瑕疵,此間能把瑕疵如此坦然相呈的人也不多吧?凡是可以坦然相見的缺點就不該算缺點的,純全完美的東西是神器,可供膜拜。但站在一個女人的觀點來看,男人和孩子之所以可愛,正是由於他們那些一清二楚的無所掩飾的小缺點吧?就連一個人對自己本身的接納和縱容,不也是看準了自己的種種小毛病而一笑置之嗎? 所有的無瑕是一樣的——因為全是百之百的純潔透明,但瑕疵斑點卻面目各自不同。有的斑痕像鮮苔數點,有的是砂岸逶迤,有的是孤雲獨走,更有的是鐵索橫江,玩味起來,反而令人忻然心喜。想起平生好友,也是如此,如果不能知道一兩件對方的臭事,不能一兩件可笑可嘲可詈(ㄌㄧˋ)可罵之事彼此打趣,友誼恐怕也會變得空洞吧? 有時獨坐細味「瑕」字,也覺悠然意遠,瑕字左邊是玉字,是先有玉才有瑕的啊!正如先有美人而後才有「美人痣」,先有英雄,而後有悲劇英雄的缺陷性格(tragic flaw)。缺憾必須依附於完美,獨存的缺憾豈有美麗可言,天殘地闕,是因為天地都如此美好,才容得修地補天的改造的塗痕。一個「壞孩子」之所以可愛,不也正因為他在撒嬌撒賴蠻不講理之處有屬於一個孩童近乎神明的純潔了直嗎? 瑕的右邊是假,有赤紅色的意思,瑕的解釋是「玉小赤」,我喜歡瑕字的聲音,自有一種坦然的不遮不掩的亮烈。 完美是難以冀求的,那麼,在現實的人生裡,請給我有瑕的真玉,而不是無瑕的偽玉。 ⒎唯一 據說,世間沒有兩塊相同的玉——我相信,雕玉的人豈肯去重複別人的創製。 所以,屬於我的這一塊,無論貴賤精粗都是天地間獨一無二的。我因而疼愛它,珍惜這一場緣分,世上好玉千萬,我卻恰好遇見這塊,世上愛玉人亦有萬千,它卻偏偏遇見我,但我們之間的聚會,也只是五十年吧?上一個佩玉的人是誰呢?有些事是既不能去想更不能嫉妒的,只能安安分分珍惜這匆匆的相屬相連的歲月。 ⒏活 佩玉的人總相信玉是活的,他們說:「玉要戴,戴戴就活起來了哩!」 這樣的話是真的嗎?抑或只是傳說臆想? 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把一塊玉戴活,這是需要時間才能證明的事,也許幾十年的肌膚相親,真可以使玉重新有血脈和呼吸。但如果奇跡是可祈求的,我願意首先活過來的是我,我的清潔質地,我的緻密堅實,我的瑩秀溫潤,我的斐然紋理,我的清聲遠揚。如果玉可以因人的佩戴而復活,也讓人因佩戴而復活吧!讓每一時每一刻的我瑩彩暖暖,如冬日清晨的半窗陽光。 ⒐石器時代的懷古 把人和玉,玉和人交織成一的神話是《紅樓夢》,它也叫《石頭記》,在補天的石頭群裡,主角是那三萬六千五百零一塊中多出的一塊,天長日久,竟成了通靈寶玉,注定要來人間歷經一場情劫。 他的對方則是那似曾相識的絳珠仙草。 那玉,是男子的象徵,是對於整個石器時代的懷古。那草,是女子的表記,是對榛榛莽莽洪荒森林的思憶。 靜安先生釋《紅樓夢》中的玉,說「玉」即「欲」,大約也不算錯吧?《紅樓夢》中含玉字的名字總有其不凡的主人,像寶玉、黛玉、妙玉、紅玉,都各自有他們不同的人生欲求。只是那欲似乎可以解作英文裡的want,是一種不安,一種需索,是不知所從出的纏綿,是最快樂之時的淒涼,最完滿之際的缺憾,是自己也不明白所以的惴惴,是想挽住整個春光留下所有桃花的貪心,是大徹大悟與大棧戀之間的擺盪。 神話世界每是既富麗而又高寒的,所以神話人物總要找一件道具或伴當相從,設若龍不吐珠,嫦娥沒有玉兔,李聃失了青牛,果老走了肯讓人倒騎的驢或是麻姑少了仙桃,孫悟空繳回金箍棒,那神話人物真不知如何施展身手了——賈寶玉如果沒有那塊玉,也只能做美國童話《綠野仙宗》裡的「無心人」奧迪斯。 「人非木石,孰能無情」,說這話的人只看到事情的表相,木石世界的深情大義又豈是我們凡人所能盡知的。 ⒑玉樓 如果你想知道鑽石,世上有寶石學校可讀,有證書可以證明你的鑒定力。但如果你想知道玉,且安安靜靜的做自己,並且膚發的溫潤、關節的玲瓏、眼目的光澈、意志的凝聚、言笑的晴朗中去認知玉吧!玉即是我,所謂文明其實亦即由石入玉的歷程,亦即由血肉之軀成為「人」的史頁。 道家以目為「銀海」,以肩為玉樓,想來仙家玉樓連雲,也不及人間一肩可擔道義的肩胛骨為貴吧?愛玉之極,恐怕也只是返身自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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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別康橋 》 賞析 作者 : 徐志摩     輕輕的我走了, 正如我輕輕的來; 我輕輕的招手, 作別西天的雲彩。   那河畔的金柳, 是夕陽中的新娘; 波光裡的豔影, 在我的心頭蕩漾。   軟泥上的青荇, 油油的在水底招搖; 在康河的柔波裡, 我甘心做一條水草!   那榆蔭下的一潭, 不是清泉, 是天上虹; 揉碎在浮藻間, 沉澱著彩虹似的夢。   尋夢?撐一支長篙, 向青草更青處漫溯; 滿載一船星輝, 在星輝斑斕裡放歌。   但我不能放歌, 悄悄是別離的笙簫; 夏蟲也為我沉默, 沉默是今晚的康橋!   悄悄的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的來; 我揮一揮衣袖, 不帶走一片雲彩。      1928.11.6 中國上海   這首《再別康橋》全詩共七節,每節四行,每行兩頓或三頓,不拘一格而又法度嚴謹,韻式上嚴守二、四押韻,抑揚頓挫,朗朗上口。這優美的節奏像漣漪般蕩漾開來,既是虔誠的學子尋夢的跫音,又契合著詩人感情的潮起潮落,有一種獨特的審美快感。七節詩錯落有致地排列,韻律在其中徐行緩步地鋪展,頗有些“長袍白麵,郊寒島瘦” (" 長袍白麵 , 郊寒島瘦”是說孟郊、賈島二人的詩寫得古樸生澀、清奇苦僻,不夠開朗豪放。 ) 的詩人氣度。可以說,正體現了徐志摩的詩美主張。《再別康橋》是一首寫景的抒情詩,其抒發的情感有三:留戀之情,惜別之情和理想幻滅後的感傷之情。   “輕輕的我走了,正如我輕輕的來,我輕輕的招手,作別西天的雲彩。”這節詩可用幾句話來概括:舒緩的節奏,輕盈的動作,纏綿的情意,同時又懷著淡淡的哀愁。最後的“西天的雲彩”,為後面的描寫布下了一筆絢麗的色彩,整個景色都是在夕陽映照下的景物。所以這節詩為整首詩定下了一個基調。 “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陽下的新娘,波光裡的豔影,在我心頭蕩漾。”這節詩實寫的是康河的美,同時,柳樹在古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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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適新詩《老鴉》 一 我大清早起, 站在人家屋角上啞啞的啼 人家討嫌我,說我不吉利;── 我不能呢呢喃喃討人家的歡喜!   二   天寒風緊,無枝可棲。 我整日裡飛去飛回,整日裡又寒又饑。── 我不能帶著鞘兒,翁翁央央的替人家飛; 不能叫人家繫在竹竿頭,賺一把小米!   胡適早年自美返國,看到社會上種種不合理的現象,常在演講、為文時提出批評,因此引起很多被批評者的不滿,甚至招來種種打擊。所以他自比為烏鴉,老是啞啞地對著人叫,別人見了牠就大不吉利。烏鴉討人厭,但是胡適卻堅定地說:我不能呢呢喃喃討人家的歡喜!輕柔悅耳,人們都喜歡聽﹔但他卻寧願當烏鴉,不肯阿諛諂媚,討人們歡喜。他要把社會上種種不合理的現象暴露出來,以謀求改善,即使因此而使自己處境惡劣,無枝可棲、又寒又飢,但他也不屈服、不改變,仍然堅定的說 「 我不能帶著鞘兒,翁翁央央的替人家飛、不能叫人家繫在竹竿頭,賺一把黃小米。 」 因為他不是鴿子,也不是小鳥,他本來就是烏鴉,他就是要當烏鴉。這首詩裡的老鴉可以看作是他自己的化身;他借老鴉向世人宣示─不管你們喜不喜歡,我還是堅持說我該說的話;不管處境如何困難,我還是堅持我該做的事 ! 這種精神正是北宋名臣范仲淹的名言「寧鳴而死,不默而生。」的具體表現 。 為什麼烏鴉討人厭 , 被人認為不吉利呢 ?大師胡適經常說自己有歷史癖,而我則有考據僻 。 喜歡就一些趣味雅(trivia)的小事打破砂鍋追到底 。 經過一番搜尋,發現烏鴉討人厭的理由如下: 除了烏鴉全身烏黑,叫聲嘶啞難聽,而且常常成群結隊地邊飛邊叫,據說烏鴉的嗅覺特別靈敏,人或畜瀕臨死亡,他 ( 牠 ) 的身上就會散發出一種特殊的氣味,烏鴉就聞味而來。可是人們誤解了牠,認爲是牠的到來才造成死亡事件的産生。所以人們認爲烏鴉叫是不祥之兆。   偶然讀到著名唐代詩人杜甫《奉贈射洪李四丈》的詩 ,提到有烏鴉在友人房上叫,他恭維友人道: " 丈人屋上烏,人好烏亦好。 " 元稹的《大嘴烏》詩和白居易《和大嘴烏》詩再再顯示唐人普遍認為烏鴉是吉祥鳥,烏鴉的出現必定帶來喜慶,因而對烏鴉有著熱愛和敬畏的感情。另一方面 ,唐人 認為烏鴉覓食反哺其母,這種行為與儒家思想契合。例如白居易的《慈烏夜啼》對於烏鴉讚賞有加 : " 慈烏失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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