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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的女婿

「王記」自助餐旁新開了家飯舖,週三晚間偕友試吃,時電視在播益智問答節目,亦奇說起曾看過一道難題:孔子把女兒嫁給誰?在座四位中文系無人能答,只記得《論語》有載。餐迄,到童軍社辦翻書一查,原來夫子的賢婿是公冶長,《論語‧公冶長第五》寫得分明:

子謂:「公冶長可妻也,雖在縲絏之中,非其罪也。」以其子妻之。

注釋說是孔門弟子,名列《史記.卷六七‧ 仲尼弟子列傳第七》:

公冶長,齊人,字子長。

司馬遷也是字「子長」,碰了面大概能聊上幾句,可是兩人似乎不熟,《史記》的介紹就這樣寥寥一句(接著引用《論語》中丈人的評語),興許是泰山名氣太大,女婿只好低調。史遷之師孔安國則以為是魯人(見《論語集解義疏》),不過比起籍貫,他通解鳥語的傳說,顯然更能引起人們的好奇。南朝梁皇侃的《論語集解義疏》援引了《論釋》來說明:

公冶長從衛還魯,行至二堺上,聞鳥相呼:「往清溪,食死人肉。」須臾見一老嫗當道而哭,冶長問之,嫗曰:「兒前日出行,于今不反,當是已死,亡不知所在。」冶長曰:「向聞鳥相呼,往清溪食肉,恐是嫗兒也。」嫗往看,即得其兒也,已死。即嫗告村司村,司問嫗從何得知之,嫗曰:「見冶長,道如此。」村官曰:「冶長不殺人,何緣知之?」囚錄冶長付獄。

主問冶長何以殺人,冶長曰:「解鳥語,不殺人。」主曰:「當試之,若必解鳥語,便相放也;若不解,當令償死。」駐冶長在獄六十日,卒日有雀子緣獄柵上相呼,嘖嘖(口雀)(口雀),冶長含笑。吏啟主:「冶長笑雀語,是似解鳥語。」主教問冶長:「雀何所道而笑之?」冶長曰:「雀鳴嘖嘖(口雀)(口雀),白蓮水邊,有車翻覆黍粟,牡牛折角,收斂不盡,相呼往啄。」獄未信,遣人往看,果如具言,後又解豬及燕語,屢驗,於是得放。

然此語出雜書,未必可信,而亦古舊相傳,云冶長解鳥語,故聊記之也。

大抵經學家重篤實,詩人尚想像,皇侃本身存疑,沈佺期卻有詩〈同獄者歎獄中無燕〉曰:「不如黃雀語,能雪冶長猜。」很能欣賞這故事。

我從小玩《阿貓阿狗》,樂於相信有人能跟動物溝通,但還是忍不住找碴:村官判錯了!冶長要嘛懂鳥語,要嘛不懂。如果不懂,那他就是凶手,但是就算他懂,其實也無法證明清白。他完全可能殺了人後,叫老嫗去收屍,再利用專長脫出囹圄、逍遙法外,甚至連名譽受損,還有至聖先師來背書。

審這件案子,礙於素王聲威,村官說不定受了相當壓力,所以雖然通鳥語不代表無辜,還是放人了事,果然政統力小,道統勢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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