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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禹錫詩 性格 新說——以游玄都觀詩為例

2018-03-12 由 中青在線 發表于文化 作者:戴偉華(廣州大學人文學院教授) 文學史在分析劉禹錫性格時,往往會以游玄都觀詩為例。劉禹錫從貶所征還,游玄都觀,作詩一首。據說此詩被人解讀後,告訴當政,劉又遭外貶。「紫陌紅塵拂面來」以及「百畝中庭半是苔」兩首詩到底反映了劉禹錫怎樣的性格?是否如通行文學史所說的「倔強」呢?問題並不是那麼簡單。 關於劉禹錫兩題玄都觀詩事的說法流傳甚廣,中間尚有疑惑不解處,以記載時間先後將材料羅列如下: ——劉禹錫自說。《再游玄都觀絕句》:「百畝中庭半是苔,桃花凈盡菜花開。種桃道士歸何處?前度劉郎今獨來。」詩《引》云:「余貞元二十一年為屯田員外郎,時此觀未有花木。是歲,出牧連州,尋貶朗州司馬。居十年,召至京師,人人皆言有道士手植仙桃,滿觀如爍晨霞,遂有前篇,以志一時之事。旋又出牧,於今十有四年,復為主客郎中。重遊玄都,蕩然無復一樹,唯兔葵燕麥動搖於春風耳。因再題二十八字,以俟後游。時大和二年三月。」 ——《本事詩》說。「劉尚書自屯田員外左遷朗州司馬,凡十年始征還。方春,作贈看花諸君子詩曰:『紫陌紅塵拂面來,無人不道看花回。玄都觀里桃千樹,儘是劉郎去後栽。』其詩一出,傳於都下,有素嫉其名者,白於執政,又誣其有怨憤。他日見時宰,與坐,慰問甚厚,既辭,即曰:『近者新詩,未免為累,奈何?』不數日,出為連州刺史。其自敘云:『貞元二十一年春,余為屯田員外,時此觀未有花。是歲出牧連州,至荊南,又貶朗州司馬。居十年,詔至京師,人人皆言有道士手植仙桃滿觀,盛如紅霞,遂有前篇,以記一時之事。旋又出牧,於今十四年,始為主客郎中。重遊玄都,蕩然無復一樹,唯兔葵、燕麥,動搖於春風耳。因再題二十八字,以俟後再游。時太和二年三月也。』詩曰:『百畝庭中半是苔,桃花凈盡菜花開。種桃道士歸何處,前度劉郎今獨來。』」文中「太和」乃「大和」之誤。 ——《舊唐書》說。「元和十年,自武陵召還,宰相復欲置之郎署。時禹錫作游玄都觀詠看花君子詩,語涉譏刺,執政不悅,復出為播州刺史……大和二年,自和州刺史征還,拜主客郎中。禹錫銜前事未已,復作游玄都觀詩序曰:『予貞元二十一年為尚書屯田員外郎,時此觀中未有花木,是歲出牧連州,尋貶朗州司馬。居十年,召還京師,人人皆言有道士手植紅桃滿觀,如爍晨霞,遂有詩以志一時之事。旋又出牧,於今十有四年,得為主客郎中。重遊茲觀,蕩然無復一樹,唯兔葵、燕麥,動搖於春風,因再題二十八字,以俟後游。』其前篇有『玄都觀里桃千樹,總是劉郎去後栽』之句,後篇有『種桃道士今何在,前度劉郎又到來』之句,人嘉其才而薄其行。禹錫甚怒武元衡、李逢吉,而裴度稍知之。大和中,度在中書,欲令知制誥,執政又聞詩序,滋不悅,累轉禮部郎中、集賢院學士。」 劉禹錫自說未涉及他人與自己的仕途。如依劉《引》所述寫作本事,則二詩仍觸景生情,寄託感慨。詩《引》交待作詩緣由,以記時記事為主。《本事詩》說,除劉自序內容外,添加了「紫陌紅塵拂面來」詩傳播及其嚴重的政治後果。《舊唐書》說大致承《本事詩》,但稍有不同,不僅保留《本事詩》有關第一首詩「紫陌紅塵拂面來」的效果記載,又增添了第二首詩「百畝中庭半是苔」引起的後果,以及「人嘉其才而薄其行」的直接評價。 為準確分析劉禹錫的性格,這裡對三則材料做了比較。材料一以自序交待作詩原因;材料二添加了第一首詩在傳播中產生的影響;材料三在《本事詩》的基礎上,保留了第一首詩傳播影響的記載,又添加了第二首詩在傳播中的影響,而且兩次提到「執政不悅」。《舊唐書》的最大改動是增加了社會輿論以表示修史者對此事的評價,所謂「人嘉其才而薄其行」,這其實是很重的一句話。對歷史事件的記載,常處在一種不斷遞補的過程中,有時會讓人們更加明白事情的始末和真相,有時也會因添加不妥做了錯誤的引導,而讓人們陷於迷惑之中。 就材料探討劉禹錫性格有兩條線索,結論是有差異的。一是如劉自述,他就事論事,只關注詩歌寫作,先後兩次都是即景敘事抒情,有寄託。至於二詩所產生的影響,他並不知情。這樣可以歸納劉之性格:自信中稍有自負。二是綜合《本事詩》和《舊唐書》記載,二詩均被人過度闡釋,產生不良後果。這樣即可歸納劉之性格:自信而且固執,甚至不明智。但這裡有一問題:劉是想入朝做官的人,他如果明知第一首詩已惹下麻煩,為何又寫第二首詩再去找麻煩。這樣豈不是自尋煩惱,有意做事與願違的事,此於情於理難通。 兩題玄都觀詩確實給我們解讀古代作家性格帶來了許多啟發。三則材料其實有兩種傳播路徑:一是劉之自述,《本事詩》和《舊唐書》也是尊重這一材料的,都如實引用,個別地方文字稍異;二是《本事詩》和《舊唐書》新增內容,雖是傳聞,也一定有真實的成分。這樣,對寫作者而言,他並不一定知道詩歌寫作引起的後果,也就是說他並沒有將詩與自己被貶聯繫起來,故「紫陌紅塵拂面來」詩記一時之事,後因再題「百畝中庭半是苔」詩,以俟後游再有題作,如此而已。至於《本事詩》和《舊唐書》所記則反映了另一事實,有人利用劉禹錫詩做文章,有意把詩中的描寫和情緒上綱上線,對劉陷害並得手。記錄者則將傳聞儘量和劉兩度作詩兩度被貶做了因果聯繫。這樣推理情理上容易被人接受,將劉兩次被貶歸結為兩次題詩的影響。如果說如《本事詩》所載,第一首詩已產生嚴重後果,那麼,劉禹錫寫作第二首詩就是明知故犯了,這樣是否低估了劉禹錫的政治智慧?畢竟,他跟隨杜佑多年,又經歷了「永貞革新」的浮沉。 一般情況下,文學史著作都會引這兩首詩來說明劉禹錫的性格,但如何解釋,還可以討論。如果劉禹錫是在不知道第一首詩的傳播影響的情況下,事隔十多年又寫下第二首詩,那只能就詩歌內容和劉之自述來推論其性格,這樣可以說劉詩表現出感傷(第一首)、自信(第二首)。如說二詩表現出倔強的性格,似為不妥。 《光明日報》( 2018年03月12日 16版) 原文網址:https://kknews.cc/culture/x3aqno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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