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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陋室銘》真正的作者可能是崔沔

2017-11-30 由 野史大全 發表于歷史 崔沔,字善沖,唐朝詩人,說起他你們估計不熟,但是,他的兒子崔佑甫,成為唐德宗李适一朝的賢相;崔沔的孫子崔植也成為唐穆宗李恆一朝的宰相。可以說他自己本身不出名,但他的子孫後代給他賺足了面子。 有關崔沔,其實爭議頗多的是《陋室銘》這篇文章,我們初中時便已學過的:「 山不在高,有仙則名。水不在深,有龍則靈。斯是陋室,惟吾德馨。 苔痕上階綠,草色入簾青。談笑有鴻儒,往來無白丁。 可以調素琴,閱金經。 無絲竹之亂耳,無案牘之勞形。 南陽諸葛廬,西蜀子云亭。 孔子云:何陋之有?」 這篇膾炙人口的表明自己清廉志向的名篇,實則有可能不是劉禹錫所作。 查《中國人名大辭典》劉禹錫小傳:「登貞元進士弘詞二科。官監察御史。以附王叔文,坐貶朗州司馬,作《竹枝辭》十餘篇,武陵夷俚悉歌之。久之召還。又以作《玄都觀》詩,語涉譏忿。」這部小傳中記載劉禹錫作《竹枝辭》及《玄都觀》詩,卻並未提及《陋室銘》,在《劉賓客文集》或《外集》也未嘗見過。 反倒是在《新唐書》卷一二九說崔沔:「性情敦厚,純謹無二言。事親篤孝,有才章,擢進士。玄宗時官左散騎常侍,秘書監,太子賓客。沔深明《禮經》,……性儉約自恃,祿廩隨散宗族,不治居宅,嘗作《陋室銘》以見志。」所以按照新唐書中記載來看,《陋室銘》這個千古名篇,應該是崔沔所寫,是不是有一種當頭棒喝,被顛覆傳統認知的糟心感。 其實關於這個《陋室銘》,有一個民間故事寫了崔沔的孝心,也將他家的貧窮生活給生動地描繪了出來,其中的環境與《陋室銘》有異曲同工之妙。民間故事中說崔沔幼時在成都居住,八歲時父親死了,十三歲時母親又得了眼病,為了治好母親,他變賣家產,可惜終究沒用,小小年紀支撐這個家,還得照顧失明的母親。 他家門前有一口池塘,池邊的路很窄還彎彎繞繞,但是每天都有人時不時經過,有一天,有個孩子摸黑掉進水裡,幸好救得及時,他母親知道後就讓他掛一盞燈籠在門前,但是崔沔擔心用油要多花錢,其母親勸到:那我們節約點。 崔沔耐不住母親的勸說,第二天就掛了盞燈籠上去,周圍的人也很淳樸,知道他家不好過,便你一家我一家,自願地拿出點油來。他一邊種菜餬口,一邊發奮讀書,後來終於考上了進士。 這則故事裡的環境是不是酷似陋室銘,家裡簡陋,門口一汪池水,水汽潮濕,也就使得家裡的台階長出青苔,鄉里淳樸,雖然生活簡樸,卻也沒有紛爭戰亂,安然地盡著自己的本分,崔沔這個窮孩子,努力讀書,也不會像在大縣城裡那樣遭到沒錢還讀書的鄙視。 崔沔的妻子叫王方大,崔沔的祖先是博陵崔氏,在北朝時期是「盧、崔、鄭、王、李」五大家族之一,王方大是太原王氏的後裔,可以說是門當戶對。 但是在唐朝時期,五大家族的後代聯姻是被禁止的,唐代建朝初期,感到五大士族對他們政權的威脅,採取了一些抑制大族的措施,廢除九品中正制,並用科舉考試取士。唐高宗時頒布禁婚令,規定北魏士族七姓十一家,不得自為婚姻。 但很顯然,上有對策,下有政策,世界那麼大,宗室成員那麼多,極其偏遠的難道朝廷還能管得到嗎?可見,這個禁婚令並沒有得到徹底貫徹執行。關於王方大,她的墓誌已在洛陽出土,現存開封市博物館。 原文網址:https://kknews.cc/history/krbpar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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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再別康橋》 賞析

《再別康橋 》 賞析 作者 : 徐志摩     輕輕的我走了, 正如我輕輕的來; 我輕輕的招手, 作別西天的雲彩。   那河畔的金柳, 是夕陽中的新娘; 波光裡的豔影, 在我的心頭蕩漾。   軟泥上的青荇, 油油的在水底招搖; 在康河的柔波裡, 我甘心做一條水草!   那榆蔭下的一潭, 不是清泉, 是天上虹; 揉碎在浮藻間, 沉澱著彩虹似的夢。   尋夢?撐一支長篙, 向青草更青處漫溯; 滿載一船星輝, 在星輝斑斕裡放歌。   但我不能放歌, 悄悄是別離的笙簫; 夏蟲也為我沉默, 沉默是今晚的康橋!   悄悄的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的來; 我揮一揮衣袖, 不帶走一片雲彩。      1928.11.6 中國上海   這首《再別康橋》全詩共七節,每節四行,每行兩頓或三頓,不拘一格而又法度嚴謹,韻式上嚴守二、四押韻,抑揚頓挫,朗朗上口。這優美的節奏像漣漪般蕩漾開來,既是虔誠的學子尋夢的跫音,又契合著詩人感情的潮起潮落,有一種獨特的審美快感。七節詩錯落有致地排列,韻律在其中徐行緩步地鋪展,頗有些“長袍白麵,郊寒島瘦” (" 長袍白麵 , 郊寒島瘦”是說孟郊、賈島二人的詩寫得古樸生澀、清奇苦僻,不夠開朗豪放。 ) 的詩人氣度。可以說,正體現了徐志摩的詩美主張。《再別康橋》是一首寫景的抒情詩,其抒發的情感有三:留戀之情,惜別之情和理想幻滅後的感傷之情。   “輕輕的我走了,正如我輕輕的來,我輕輕的招手,作別西天的雲彩。”這節詩可用幾句話來概括:舒緩的節奏,輕盈的動作,纏綿的情意,同時又懷著淡淡的哀愁。最後的“西天的雲彩”,為後面的描寫布下了一筆絢麗的色彩,整個景色都是在夕陽映照下的景物。所以這節詩為整首詩定下了一個基調。 “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陽下的新娘,波光裡的豔影,在我心頭蕩漾。”這節詩實寫的是康河的美,同時,柳樹在古詩

從胡適新詩《老鴉》說起

胡適新詩《老鴉》 一 我大清早起, 站在人家屋角上啞啞的啼 人家討嫌我,說我不吉利;── 我不能呢呢喃喃討人家的歡喜!   二   天寒風緊,無枝可棲。 我整日裡飛去飛回,整日裡又寒又饑。── 我不能帶著鞘兒,翁翁央央的替人家飛; 不能叫人家繫在竹竿頭,賺一把小米!   胡適早年自美返國,看到社會上種種不合理的現象,常在演講、為文時提出批評,因此引起很多被批評者的不滿,甚至招來種種打擊。所以他自比為烏鴉,老是啞啞地對著人叫,別人見了牠就大不吉利。烏鴉討人厭,但是胡適卻堅定地說:我不能呢呢喃喃討人家的歡喜!輕柔悅耳,人們都喜歡聽﹔但他卻寧願當烏鴉,不肯阿諛諂媚,討人們歡喜。他要把社會上種種不合理的現象暴露出來,以謀求改善,即使因此而使自己處境惡劣,無枝可棲、又寒又飢,但他也不屈服、不改變,仍然堅定的說 「 我不能帶著鞘兒,翁翁央央的替人家飛、不能叫人家繫在竹竿頭,賺一把黃小米。 」 因為他不是鴿子,也不是小鳥,他本來就是烏鴉,他就是要當烏鴉。這首詩裡的老鴉可以看作是他自己的化身;他借老鴉向世人宣示─不管你們喜不喜歡,我還是堅持說我該說的話;不管處境如何困難,我還是堅持我該做的事 ! 這種精神正是北宋名臣范仲淹的名言「寧鳴而死,不默而生。」的具體表現 。 為什麼烏鴉討人厭 , 被人認為不吉利呢 ?大師胡適經常說自己有歷史癖,而我則有考據僻 。 喜歡就一些趣味雅(trivia)的小事打破砂鍋追到底 。 經過一番搜尋,發現烏鴉討人厭的理由如下: 除了烏鴉全身烏黑,叫聲嘶啞難聽,而且常常成群結隊地邊飛邊叫,據說烏鴉的嗅覺特別靈敏,人或畜瀕臨死亡,他 ( 牠 ) 的身上就會散發出一種特殊的氣味,烏鴉就聞味而來。可是人們誤解了牠,認爲是牠的到來才造成死亡事件的産生。所以人們認爲烏鴉叫是不祥之兆。   偶然讀到著名唐代詩人杜甫《奉贈射洪李四丈》的詩 ,提到有烏鴉在友人房上叫,他恭維友人道: " 丈人屋上烏,人好烏亦好。 " 元稹的《大嘴烏》詩和白居易《和大嘴烏》詩再再顯示唐人普遍認為烏鴉是吉祥鳥,烏鴉的出現必定帶來喜慶,因而對烏鴉有著熱愛和敬畏的感情。另一方面 ,唐人 認為烏鴉覓食反哺其母,這種行為與儒家思想契合。例如白居易的《慈烏夜啼》對於烏鴉讚賞有加 : " 慈烏失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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