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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論劉禹錫的一生

劉禹錫(772-842)的前半生風光無限,享盡錦衣玉食;江南的秀麗風光也滋養了劉禹錫的天性。19歲時遊學長安,結識了柳宗元(773-819),兩人年齡相仿,意氣相投,很快成為知己。兩年後,他與柳宗元雙雙考中進士及第,同年又被錄為博學宏詞科,後又當上監察御史,同官同爵又是同門出身,他們比親兄弟還親。23歲這年,劉禹錫被授於太子校書,具體工作是負責校勘崇文館書籍,這讓他有機會接觸到了大量的典籍。可能正因如此,幾年之後,他成為了杜佑的幕僚,而這杜佑正是杜牧的祖父。這時的他,是那個「春風得意馬蹄疾,一日看盡長安花」的風雲少年。少年得志的興奮,是任何冷靜沉著的教導都無法遏制的。 但是由於參加了「永貞革新」事件,改革失敗,生命從此發生戲劇性的轉變,被貶為連州刺史(廣東境內),走到一半又被趕去朗州(湖南境內),這一貶就是十年。經歷了一系列的磨難之後,劉、柳二人終於有轉機。常言道:「有人在朝好作官」。御史中丞裴中丞是劉禹錫先夫人的族叔,刑部權尚書是劉禹錫父親的朋友,對他關懷甚深;中書韓舍人、禮部李尚書、吏部崔侍朗、東宮白贊都與劉禹錫交誼甚厚,有這樣一群人在,劉禹錫何用擔憂不得再居善位?元和九年底,不知出於什麼原因,皇帝把劉禹錫等人召回。元和十年(815)二月,劉、柳等人回到了長安,但沒想到的是,劉因為一首詩又斷送了自己這難得一遇的轉機。 《元和十年(815)自朗州召至京戲贈看花諸君子》 紫陌紅塵拂面來,無人不道看花回。 玄都觀里桃千樹,儘是劉郎去後栽。 普普通通的一首詩,都被有心人揣磨出了不同的意味。這首詩被解讀為詩中以「看花」形容奔走富貴的小人,「玄都觀」(在長安朱雀大街旁崇業坊)暗指朝廷,「桃千樹」指朝內那些富貴新進的官員,說那些後生都是詩人離開京城後,由執政的宰相栽培提拔上來的。因為唐人認為花中以牡丹為最佳,桃花雖然受到人們的普遍喜愛,但是品味卻不高。所以劉禹錫的這後兩句詩的言外之意:雖然看上去一大片,其實都沒什麼品味。他的詩語涉譏忿,諷刺了當朝的權貴和趨炎附勢的小人,又被貶出到播州(今貴州遵義)當刺史。 他終於又回到長安,看到牛李黨爭,藩鎮割據,宦官專權,相繼不斷,一時感慨,忍不住又寫了一篇《再遊玄都觀》詩: 百畝庭中半是苔,桃花淨盡菜花開﹔ 種桃道士歸何處,前度劉郎今又來。 意思是說:百畝的庭院裡一半長了青苔,所有的桃花都已凋謝了,園裡只開滿了菜花。當時種植桃樹的道士都到那裡去了?上次看桃花的劉郎今天又來了。 詩中以桃花暗指當年朝廷內執政宰相的親信官員們,菜花指現在朝內官員。種桃道士指當年的執政宰相。文字裡隱含朝廷無人,前宰相所引進的人都已遭斥逐,宰相本身也已罷退,自己又再回到朝廷來。這首詩內容戲謔輕薄,得罪了當朝執政,劉禹錫再次被外放,時間長達十四年。這段時間內,世局變化很大,皇帝歷經憲宗、穆宗、敬宗、文宗四朝。終於在827年,由於裴度力薦,劉禹錫回到長安,擔任太子賓客的閒職,加檢校禮部尚書,他已是56歲的老人了。 綜觀劉禹錫一生的經歷大致可以分為四個時期: 從代宗大曆七年(772年)到德宗貞元六年(790年):他19歲前的少年時期; 從德宗貞元七年(791年)到順宗永貞元年(805年):從他20歲到34歲走上仕途,參加政治革新時期; 從憲宗元和元年(806年)到敬宗寶曆二年(826年):從他35歲到55歲的貶謫時期;生命的黑暗期。 從文宗大和元年(827年)到武宗會昌二年(842年):從他56歲到71歲去世的晚年時期。擔任太子賓客的閒職,世稱劉賓客。 總而言之,劉禹錫的人生除了外放的二十四年是黑暗期,其他的日子其實還不錯,相較於他那可憐的好友柳宗元,四十七年的一生,除了元和九年底曾經短暫的回到長安,後半的十多年是在外放於蠻荒之地的柳州渡過,實在幸運多了。其實,靜心回想一下,劉禹錫24年的人生黑暗期肇因於自己的多言賈禍,除了怪自己,還能說甚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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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再別康橋》 賞析

《再別康橋 》 賞析 作者 : 徐志摩     輕輕的我走了, 正如我輕輕的來; 我輕輕的招手, 作別西天的雲彩。   那河畔的金柳, 是夕陽中的新娘; 波光裡的豔影, 在我的心頭蕩漾。   軟泥上的青荇, 油油的在水底招搖; 在康河的柔波裡, 我甘心做一條水草!   那榆蔭下的一潭, 不是清泉, 是天上虹; 揉碎在浮藻間, 沉澱著彩虹似的夢。   尋夢?撐一支長篙, 向青草更青處漫溯; 滿載一船星輝, 在星輝斑斕裡放歌。   但我不能放歌, 悄悄是別離的笙簫; 夏蟲也為我沉默, 沉默是今晚的康橋!   悄悄的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的來; 我揮一揮衣袖, 不帶走一片雲彩。      1928.11.6 中國上海   這首《再別康橋》全詩共七節,每節四行,每行兩頓或三頓,不拘一格而又法度嚴謹,韻式上嚴守二、四押韻,抑揚頓挫,朗朗上口。這優美的節奏像漣漪般蕩漾開來,既是虔誠的學子尋夢的跫音,又契合著詩人感情的潮起潮落,有一種獨特的審美快感。七節詩錯落有致地排列,韻律在其中徐行緩步地鋪展,頗有些“長袍白麵,郊寒島瘦” (" 長袍白麵 , 郊寒島瘦”是說孟郊、賈島二人的詩寫得古樸生澀、清奇苦僻,不夠開朗豪放。 ) 的詩人氣度。可以說,正體現了徐志摩的詩美主張。《再別康橋》是一首寫景的抒情詩,其抒發的情感有三:留戀之情,惜別之情和理想幻滅後的感傷之情。   “輕輕的我走了,正如我輕輕的來,我輕輕的招手,作別西天的雲彩。”這節詩可用幾句話來概括:舒緩的節奏,輕盈的動作,纏綿的情意,同時又懷著淡淡的哀愁。最後的“西天的雲彩”,為後面的描寫布下了一筆絢麗的色彩,整個景色都是在夕陽映照下的景物。所以這節詩為整首詩定下了一個基調。 “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陽下的新娘,波光裡的豔影,在我心頭蕩漾。”這節詩實寫的是康河的美,同時,柳樹在古詩

從胡適新詩《老鴉》說起

胡適新詩《老鴉》 一 我大清早起, 站在人家屋角上啞啞的啼 人家討嫌我,說我不吉利;── 我不能呢呢喃喃討人家的歡喜!   二   天寒風緊,無枝可棲。 我整日裡飛去飛回,整日裡又寒又饑。── 我不能帶著鞘兒,翁翁央央的替人家飛; 不能叫人家繫在竹竿頭,賺一把小米!   胡適早年自美返國,看到社會上種種不合理的現象,常在演講、為文時提出批評,因此引起很多被批評者的不滿,甚至招來種種打擊。所以他自比為烏鴉,老是啞啞地對著人叫,別人見了牠就大不吉利。烏鴉討人厭,但是胡適卻堅定地說:我不能呢呢喃喃討人家的歡喜!輕柔悅耳,人們都喜歡聽﹔但他卻寧願當烏鴉,不肯阿諛諂媚,討人們歡喜。他要把社會上種種不合理的現象暴露出來,以謀求改善,即使因此而使自己處境惡劣,無枝可棲、又寒又飢,但他也不屈服、不改變,仍然堅定的說 「 我不能帶著鞘兒,翁翁央央的替人家飛、不能叫人家繫在竹竿頭,賺一把黃小米。 」 因為他不是鴿子,也不是小鳥,他本來就是烏鴉,他就是要當烏鴉。這首詩裡的老鴉可以看作是他自己的化身;他借老鴉向世人宣示─不管你們喜不喜歡,我還是堅持說我該說的話;不管處境如何困難,我還是堅持我該做的事 ! 這種精神正是北宋名臣范仲淹的名言「寧鳴而死,不默而生。」的具體表現 。 為什麼烏鴉討人厭 , 被人認為不吉利呢 ?大師胡適經常說自己有歷史癖,而我則有考據僻 。 喜歡就一些趣味雅(trivia)的小事打破砂鍋追到底 。 經過一番搜尋,發現烏鴉討人厭的理由如下: 除了烏鴉全身烏黑,叫聲嘶啞難聽,而且常常成群結隊地邊飛邊叫,據說烏鴉的嗅覺特別靈敏,人或畜瀕臨死亡,他 ( 牠 ) 的身上就會散發出一種特殊的氣味,烏鴉就聞味而來。可是人們誤解了牠,認爲是牠的到來才造成死亡事件的産生。所以人們認爲烏鴉叫是不祥之兆。   偶然讀到著名唐代詩人杜甫《奉贈射洪李四丈》的詩 ,提到有烏鴉在友人房上叫,他恭維友人道: " 丈人屋上烏,人好烏亦好。 " 元稹的《大嘴烏》詩和白居易《和大嘴烏》詩再再顯示唐人普遍認為烏鴉是吉祥鳥,烏鴉的出現必定帶來喜慶,因而對烏鴉有著熱愛和敬畏的感情。另一方面 ,唐人 認為烏鴉覓食反哺其母,這種行為與儒家思想契合。例如白居易的《慈烏夜啼》對於烏鴉讚賞有加 : " 慈烏失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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