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15 由 演講力訓練專家 發表于歷史
「上帝要其滅亡,必先使其瘋狂。」從字面上理解,這句話講的是,上帝如果想懲治一個人,必先讓他忘乎所以,狂妄驕縱是滅亡的前兆。「鄭伯克段於鄢」的故事,說的也正是這樣一個道理。
故事發生在春秋時期。鄭莊公是鄭國國君,他有個弟弟叫共叔段。鄭莊公的母親偏疼共叔段,不喜歡鄭莊公,肆無忌憚地為小兒子爭城池、爭財富、爭利益。鄭莊公對這娘倆予取予求,要什麼都給,提什麼條件都答應。這娘倆認為鄭莊公軟弱可欺,於是就密謀發動叛亂,取而代之,鄭莊公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平定了叛亂。瘋狂,讓這對母子付出了慘重的代價。
所以,有人說,對待敵人,根本不用正面打擊,就順著他吧,讓他暈,讓他瘋,讓他自我膨脹,最後,自取滅亡。我們姑且不論這種說法的是與非,從自省的角度講,我們最需要做的是時時提醒自己不要在他人一味的恭維和順從中迷失了自我,不要走上由瘋狂至滅亡的道路。
天欲禍人,必先以微福驕之,要看他會受。天欲福人,必先以微禍儆之,要看他會救。這跟賭場一樣,讓新賭客先小贏幾把,吃點小甜頭。然後狠狠的讓他大輸。這人就會落入圈套,一直感到不甘心,連續下注。
[ 譯文]
天要降禍給一個人,必定先降下一些福分使他起驕慢之心,目的要看他是否懂得承受的道理。天要降福給一個人,必定先降下一些禍事來使他引起警覺,主要是看他有無自救的本領。
[ 評語]
老子說:「禍兮福所倚,福兮禍所伏。」又說:「將欲歙之,必固張之;將欲弱之,必固強之;將欲廢之,必固舉之;將欲奪之,必固與之;是謂微明。」天道尚且如此,何況人事。
得微福而驕慢,驕慢便是禍根,福本不厚,又以驕慢削之,可見不堪受福,惟有降禍了。驕慢非但天不降福,人也不助其福,因為人人皆厭惡驕慢之人。天寵既失,人和又無,微福必無法維持長久。福盡禍來,不堪受福,又何堪受禍?若得微福而不驕,即使是禍來,心也不驚。受福不驕,受禍不苦,是深明福禍之道,只有不為外物動心的人才能做到。
欲降福而先降禍,是天之善意。不明禍何能降福?一旦福去禍來,又豈能消受得了?先以微禍儆之,若能救助,即使是他日禍來,也能如此救助。達人處禍不憂,居福不驕,知福禍在於一己所為天意雖然不測,總之在能自救,心則常保泰然。
《再別康橋 》 賞析 作者 : 徐志摩 輕輕的我走了, 正如我輕輕的來; 我輕輕的招手, 作別西天的雲彩。 那河畔的金柳, 是夕陽中的新娘; 波光裡的豔影, 在我的心頭蕩漾。 軟泥上的青荇, 油油的在水底招搖; 在康河的柔波裡, 我甘心做一條水草! 那榆蔭下的一潭, 不是清泉, 是天上虹; 揉碎在浮藻間, 沉澱著彩虹似的夢。 尋夢?撐一支長篙, 向青草更青處漫溯; 滿載一船星輝, 在星輝斑斕裡放歌。 但我不能放歌, 悄悄是別離的笙簫; 夏蟲也為我沉默, 沉默是今晚的康橋! 悄悄的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的來; 我揮一揮衣袖, 不帶走一片雲彩。 1928.11.6 中國上海 這首《再別康橋》全詩共七節,每節四行,每行兩頓或三頓,不拘一格而又法度嚴謹,韻式上嚴守二、四押韻,抑揚頓挫,朗朗上口。這優美的節奏像漣漪般蕩漾開來,既是虔誠的學子尋夢的跫音,又契合著詩人感情的潮起潮落,有一種獨特的審美快感。七節詩錯落有致地排列,韻律在其中徐行緩步地鋪展,頗有些“長袍白麵,郊寒島瘦” (" 長袍白麵 , 郊寒島瘦”是說孟郊、賈島二人的詩寫得古樸生澀、清奇苦僻,不夠開朗豪放。 ) 的詩人氣度。可以說,正體現了徐志摩的詩美主張。《再別康橋》是一首寫景的抒情詩,其抒發的情感有三:留戀之情,惜別之情和理想幻滅後的感傷之情。 “輕輕的我走了,正如我輕輕的來,我輕輕的招手,作別西天的雲彩。”這節詩可用幾句話來概括:舒緩的節奏,輕盈的動作,纏綿的情意,同時又懷著淡淡的哀愁。最後的“西天的雲彩”,為後面的描寫布下了一筆絢麗的色彩,整個景色都是在夕陽映照下的景物。所以這節詩為整首詩定下了一個基調。 “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陽下的新娘,波光裡的豔影,在我心頭蕩漾。”這節詩實寫的是康河的美,同時,柳樹在古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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