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最盛行的品質定義是「滿足顧客需求」。在某次上課中,一位在公司承辦建築業務的學員問道:「有人訂了本公司興建的房子之後,要求大幅更改內部隔間,由於違反契約規定,承辦人不肯答應,客戶就不肯交尾款,使得交易一直無法正式結案,而經由司法程序訴訟卻又曠日費時,令他傷透腦筋。是否明知該需求不合理,仍應滿足他?是否不滿足他的需求就是表示本公司的『服務品質不良』?」真是一個值得深思的好問題。
另一方面,企業也不應為了追求利潤而無限制地滿足「顧客」需求,置顧客的長期利益於不顧。換句話說,任何產品製造業者或服務業者都應具有「倫理」(ethic)的意識。(在此所謂的「倫理」與中國講求五常的倫理思想不同)。ethic與道德的觀念也不同,道德是「個人內心良知」,而ethic則是「外部共認應遵守的規範」,是「出於對對方(顧客)的善意考量」,其判定準則是「不但在於是否會影響當事人,也要顧及其他受影響的人」。
比如年輕人喜歡飆車,愛將機車的消音器取下,在路上呼嘯而過引人側目,生產者是否可以製造沒有消音器的機車?是不是就可為了滿足他們的需求而不顧其對於其他路人行的安全?機車如果不裝消音器,固然一時滿足愛飆車的少年在街上呼嘯而過引人側目的虛榮心,卻會讓街坊鄰居飽受噪音之苦,行人飽受沒有安全感的顧慮,該少年也有車速過快,萬一出狀況將會有終生殘廢之慮。
又例如觀眾想要看靈異傳奇節目,電視台是否就應滿足觀眾尋求好奇或刺激的需求,不願其所產生的後遺症而全力製作這類節目?再如販賣鋁箔包含糖飲料的投幣式販賣機充斥國中、國小校園,固然是滿足學生需求,卻也無形中讓青少年顧客在不知不覺中養成不喝白開水的習慣,長此以往,有可能造成身體肥胖;醫學證據顯示香菸可能導致當事人罹患肺癌,卻仍可以公開銷售,殘害顧客健康,這些似乎都有違倫理。
另一方面,大量製造的預期產品(intended product)使得數以百萬計的民眾享受了物美價廉的好處,滿足許多人消費上的需求。但是另一方面卻也同時產生非預期「產品」(unintended
product),為民眾帶來許多過去原本不曾發生過的新問題:環境遭到嚴重的污染和破壞。這些公害不但使得青山綠水面目全非,民眾日常生活安寧也大受影響。其次,交通工具所排放的廢氣造成都市上空籠罩著灰霧,居民的健康大受影響。第三,強調大量消費享受的經濟思潮的後果,促成每日成噸的垃圾,這些垃圾的處理又是一個引起民怨糾紛的社會問題。製造者顯然沒有理由為了賺錢,假借「滿足顧客需求」為名,而讓其他人承擔生活品質惡化的後果。換句話說,「滿足顧客需求」之意應將這些人(廣義的顧客)的福祉考慮在內,才是真正達成品質的真諦。
這裡凸顯了一個問題,就是一般人往往將品質的定義囫圇吞棗地活吞死背,而沒有深入思考其成立的前提或限制條件。品質定義固然是「滿足顧客需求」,但是企業經營者除了不應見利忘義,以偷工減料,偷斤減兩或以「偷天換日」的手段灌水,濫竽充數,欺瞞顧客;或者操縱市場獲取暴利之外,另一方面,也不應該假借滿足「顧客」之名獲取暴利而不擇手段,例如販賣毒品或槍枝,滿足吸毒者或黑道的需求;更不應該在製造產品滿足顧客需求之餘,污染環境,因為「我們只有一個地球」,這個世代的人沒有權利罔顧未來子孫的幸福,將資源耗費殆盡。
由於這個論點來看,田口玄一博士的品質定義:「品質就是產品出廠後至報廢的使用期間所造成社會損失的程度。」就顯得特別貼切了。
因此,必須採用能夠凸顯這種概念的指標,例如是否通過ISO14000環保模式的認證。近年來企業界的綠色行銷、綠色生產、綠色消費之類的作法逐漸為世人所接受,或許可說正是田口式品質定義的具體實踐。 (工商時報經營知識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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